潮新闻 记者 张蓉 吴柯沁
江山法院去年在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时,揭穿了“1元卖公司”背后的逃债把戏——一家负债累累的企业,以1元将公司股权全数转让,实则是恶意拖欠职工工资,让他人成为“替罪羊”。
通过“穿透式”审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案例被写进今年1月27日公开见报的浙江高院工作报告中,也让一个以“职业背债人”为核心的逃债链条浮出水面。
(一)1元钱能做什么?你或许难以想象,竟能买下一家公司的控股权。
自2024年7月起,江山某家居公司陆续被职工、供货商等起诉,诉讼债务总额超过350万元,其中包含43名职工的工资60余万元。
而家居公司的“1元转让”,引起了承办法官、江山法院贺村法庭副庭长刘建芬的警觉。
原来,就在债务危机全面爆发前的2024年6月,该公司悄然完成一次股权变更:刘某等三名原股东,各自以“1元”价格,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远在深圳和海南的两家投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聂某,而聂某还担任其中一家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审查中,刘建芬还注意到,新入主的两家投资企业已涉及数十起涉执涉诉案件,聂某作为多家涉执涉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因此早已被采取“限高”措施。
“聂某可能长期充当‘职业背债人’。”经各部门综合调查研判,相关证据印证了刘建芬的判断,逃债真相清晰显现:所谓的“1元转让”并非真实交易,双方签订的《企业债务服务合同》约定,原股东将公司965万元的债务一并转移给新股东,公司则需向新股东支付48万余元的“背债费”。
“原股东试图通过引入‘职业背债人’逃债,而这些‘职业背债人’本身已是失信被执行人,自愿充当原股东‘金蝉脱壳’的工具并以此牟利。”刘建芬说。
最终,江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这次股权变更属于“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彻底斩断了通过“1元转让”转移债务的非法链条。在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督促下,原股东刘某等人筹措资金,将劳动欠薪全部结清。
(二)“职业背债人”,指专门通过提供个人信息、签订虚假合同或配合他人完成一系列手续,以自身名义为他人背负债务,进而获取一定报酬的人。近年来,“职业背债人”的交易不断出现,且衍生出多种方式。
伪造材料、帮助他人骗取贷款,则是另一种“职业背债”的方式。
来自江西的吴某,就是这样一位“背债人”。吴某原本有大笔债务,2022年7月,他被“零首付买车还能赚钱”的网络广告吸引,随后经人介绍来到绍兴。在贷款中介和汽车销售构成的骗贷团伙引导下,吴某用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了两辆车,“车子转手被卖后,我拿到了40%的佣金。”拿到17万余元好处费的吴某,仅还了两三期贷款就不还了。
这一骗贷团伙在一年时间内,骗取全国6家汽车4S店18辆汽车,贷款损失300余万元。2024年7月,经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包括吴某等十多位背债人、贷款中介、汽车销售在内的23人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此外,“背债”行为还有许多表现。如有些采取预付卡消费的健身房、理发店、培训班等,想要闭店但不退还消费者预付费,就将店铺转让给“背债人”,店主“金蝉脱壳”。这类人也被称作“职业闭店人”。
从“职业背债人”到“职业闭店人”,这一类新型犯罪方式的出现,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有黑中介的贪婪、监管区域存在盲区,也折射出一部分人对个人征信的错误认知。
来自天南海北的“职业背债人”,往往处境相似。“不少人经济困难,或者急需用钱,他们以为成了‘老赖’,只是坐不了飞机、住不了高档酒店,个人征信不值钱。”柯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烨清介绍,黑中介正是通过这种话术诱骗。
但现实远比他们想象得严重。“背债人”随手签下的一纸合同,在将个人征信葬送的同时,也背负上难以解脱的大山:除了巨额债务,还面临法律风险极高的隐患,包括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等刑事犯罪。
“罚在身上,债还在身上。”这笔债务“终身难逃”。只要名下出现存款,都可能被强制执行,时间久了,还可能产生罚息。
“一些‘职业背债人’后来主动投案,就是意识到成为‘黑户’带来的影响远超预期。”王烨清说,不少“职业背债人”实际拿到的酬劳少,甚至分文未得,却背上巨额债务。
(三)从招募人员到虚构资产价格、伪造材料、转移钱款,背债悄然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从法律角度来看,涉及“职业背债人”中的所有参与者,无一例外都是输家——背债人输掉了人生,组织者输掉了自由,金融机构输掉了资产,社会输掉了诚信。
那么,如何系统性打击“职业背债人”,剿灭“逃债产业链”?
从源头治理,强化全链条监管尤为关键。刘建芬建议,相关部门在处理“1元转让”等异常的公司股权变更中,需要加强实质性审查,防止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金融机构应升级风控模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对关联交易、空壳公司、异常资金流动的识别能力,通过数据共享与交叉验证,让“假公司”“假流水”“假经营”无所遁形。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杨尚东表示,要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合同真实性、借款人实际控制资产等关键环节,破解“表面合法”的伪装。同时,查处“背债”行为可能涉及公安、金融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建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调查,提高取证效率,不给黑灰产业链造假牟利的空间。
社会公众则需重建对个人征信的正确认知,警惕沦为“背债产业链”的工具。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已多次对社会公众作出提示。2025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警惕“职业背债”陷阱的风险提示》:“切记任何承诺以个人名义贷款,却声称‘不用你还’的话术,本质都是骗局。面对‘职业背债’这类看似轻松赚钱的‘好事’,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铤而走险,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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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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