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发布通告,深圳于2026年1月起正式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通过电子消费券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补贴支持,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为期12个自然月。
补贴覆盖广
精准惠及刚需群体
此次补贴政策覆盖面广,惠及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论本市户籍还是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老年人,只要其购买的养老服务地址位于深圳市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均可申请。
补贴项目包括评估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日间托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居家养老服务包括聘用养老护理员、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以后申请消费补贴的老年人,需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申请失能评估。对于在2024年7月后,因参与公办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已完成失能评估,且结果为中度及以上的老年人,其评估结果经“民政通”确认有效后,可直接领取消费券,无需重复评估。不过,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政策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补贴力度实
消费券便捷抵扣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发放,不可提现、不可转让,当月发放当月有效,次月自动失效。补贴标准清晰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可按50%比例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和日间托养服务消费按40%比例抵扣,每人每月最高同样可抵扣800元,后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抵扣比例和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包括配偶、子女、其他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线上实名注册并提交补贴申请。首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当月消费券(若申请时当月剩余不足5个工作日,则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1日,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老年人个人账户,老年人可直接领取使用。老年人在指定服务机构消费时,可直接用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费用。服务机构需及时上传服务记录、消费金额、发票等材料至“民政通”,向辖区民政部门申请结算消费补贴。
读特&深圳晚报记者 刘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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