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百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点违法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及车辆非法改装改型等行为。

2.客运违法: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 旅客运输的“黑车”;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站外揽客、违规包车、擅自关闭动态监控设备及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未实行实名制管理等行为;包车客运超越许可事项经营、未持有效标志牌运营、未按约定起始地和目的地运行等行为;巡游出租车议价、拒载、拼客、故意绕道、途中甩客等不规范服务行为;网约车平台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以及未按规定操作和网约车驾驶员违规线下揽客等行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从起点和终点均在许可经营区域外的载客业务,或以预设目的地等 方式变相从事定线运输的行为。

3.货运车辆违法: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含“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非法改装、脱落扬撒、故意遮挡或损坏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无相应资质运营、违法改装、超越许可事项、不按规定装载、未按规定制作和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等各类违反资质、车辆、装载及运输规定的行为。

(二)重点路段

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城郊结合部、旅游景区周边等交通流量大、违法高发路段。

(三)重点平台

利用微信群、 QQ 群等网络平台组织非法揽客、组客的相关 载体;未落实主体责任、向无证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网约车平台; 发布非法揽客信息的各类社交媒体平台。

(四)重点站场

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商场、货运站场、物流园等客流、物流集散地。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三、处罚措施

(一)对非法营运、客运、货运等违法行为,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二)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非法改装改型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对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扣。

(三)妨碍、阻挠、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或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规建群、拒不关闭非法揽客平台或屏蔽相关功能,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曝光与警示教育机制,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将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予以曝光,形成长效警示效应,提高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

四、相关要求

(一)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优先选择手续齐全、标志规范的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坚决拒绝非法拼车、非法约车。

(二)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停止各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检查。

(三)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执法机关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

协助查处违法案件的,给予适当奖励。

(四)执法人员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过程使用 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投诉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 12328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22

特此通告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娄底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