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网】

一草一木藏乾坤,一缕药香贯古今,陕西之于中华医药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正在举行的陕西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核心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中医药文化的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今年我带来的是关于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管的建议,希望通过优化监管流程、健全标准体系,在保障中药制剂质量安全与临床疗效的同时,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创新松绑减负,激发行业在传承古方、研发新制剂上的积极性。”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咸阳中医肿瘤医院院长田少库在接受陕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田少库介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下简称“院内制剂”)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医疗机构结合长期临床实践需求,经批准自行配制的固定处方制剂。其承载着名老中医的宝贵临床经验与学术思想,兼具“简、便、验、廉”的鲜明特色,在弥补市售药品供给不足、满足群众多样化中医药健康需求、应对区域常见病与地方病、开展慢性病个性化调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连接传统中医智慧与现代临床应用的直接桥梁,是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重要体现,更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关键载体。

然而,他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我省在《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证》的换发验收等关键环节,仍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短板弱项。一方面,监管标准实行“一刀切”,与院内制剂发展的实际需求与规律相脱节;另一方面,检查要求过于严苛,给医疗机构、患者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增加了不合理负担。

为此,田少库建议首先要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思想,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原则。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管方式,杜绝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违背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粗暴式”“一刀切”检查。

其次,加快构建符合院内制剂特点的专属监管标准体系。建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现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文件基础上,充分调研,尽快制定并出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或类似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让监管标准贴合行业实际。

在日常监管层面,他建议优化许可换证与日常监管模式,制定差异化的检查标准,同时加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培训,推行“帮扶式”监管,建立以临床价值为核心的院内制剂评估机制。

与此同时,加大政策扶持与激励力度,建议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资金中设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专项,对具有显著特色和临床价值的院内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提升、临床评价及配制条件适度改善给予资助。探索区域制剂中心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或医联体牵头建立区域共享中药制剂中心,集约资源,统一标准,为区域内多家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提供制剂配制服务,破解小型医疗机构独自承担过高合规成本的发展困境。进一步畅通制剂转化通道,完善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的政策体系,对临床疗效确切、市场前景良好的品种简化转化程序,充分激发医疗机构和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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