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韵洞察网||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黔南银罚决字〔2026〕01号),对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出127.54万元罚单,并予以警告。
经查,该联社存在八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数据质量方面,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在账户管理方面,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履行异常账户、可疑账户处置义务,甚至为身份不明客户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在内控管理方面,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在信息保护方面,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在网络安全方面,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等技术措施。
央行黔南州分行于2026年1月20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将公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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