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苍山叠翠,洱海扬波,山水相依的画卷在大理展开。这方水土的秀美,源于一群默默坚守的守护者。他们是奔走于乡野田间的基层干部,是穿梭在山林湖畔的志愿者,是日夜巡护的苍山洱海卫士……他们用脚步丈量山河,以行动诠释担当,将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化作日复一日的坚守。
大理融媒推出《争当“苍洱卫士”共建生态文明》系列报道,讲述守护者与山水之间的动人故事,记录每一份平凡而坚定的付出,让榜样力量凝聚起共建美丽大理的合力。
今天一起关注《张锭:青山不老 守护不移》。
在苍山自然保护区雪人峰片区,59岁的护林员张锭日复一日地巡行在山林之间。这位土生土长的银桥人,自2020年加入护林员队伍以来,便将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视为最大的光荣与责任。
“看护好这片山林,就是看护自己的家。”这是张锭六年来坚守岗位的初心。对他而言,护林不仅是份工作,更是一份生于斯、长于斯的情感归宿与责任担当。他熟悉雪人峰片区的每一条沟壑、每一片林相,用日复一日的“丈量”,默默守护着家乡的生态安全。
张锭
银桥镇护林员
我是土生土长的银桥人,对苍山洱海都非常有感情,我尽职尽责,守好每一个卡点,就是守好我们的银桥,守好银桥的绿水青山。
从“半路出家”到行家里手,张锭勤于钻研,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他系统学习森林保护知识,熟练掌握各类巡护设备,更在日复一日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深知“预防为主”是防火工作的生命线,总是细致排查火源,提前消除风险。
护林工作平凡琐碎,却时刻面临考验。在重点防火期,他带头加大巡护密度;遇到突发情况,他总是冲在前面,冷静处置;碰上不理解的登山游客,他耐心进行劝导。
六年来,他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习惯,将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写在苍山的土地上。正是这份看似平凡的坚守,换来了片区森林资源的安然无恙。
作为雪人峰片区的队长,张锭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更注重“传帮带”。他主动分享经验,耐心指导新队员熟悉地形、掌握技能,将严谨的制度和防火知识融入生动的案例讲解。在他的带领下,片区护林工作成效显著,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杨才茂
银桥镇护林员
张队长在平时工作中,“严”字当头,在工作当中吃苦在前。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继续向队长学习,把工作干得更好。
因工作表现突出,张锭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被银桥镇人民政府评为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先进个人。2026年,在大理市全民争当“苍洱卫士”共建生态文明中,他被评为先进个人。面对荣誉,他说:“工作是大家干的,荣誉属于整个队伍。山就在那儿,守护一天,就要尽责一天。”
如今,张锭依然每天行走在熟悉的巡护路上。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基层护林员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六年如一日,他以山为家,与林为伴,以朴实的坚守,诠释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守护绿色家园。
记者:武文雯 吴志 实习生 杨睿光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七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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