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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 交通安全

非常重要!

请大家一定重视!

今天来看泸县公安发布的

这几起典型案例

未确保安全超车

弯道猛冲不减速

酒后驾驶还肇事逃逸

1

货车轮下惊险逃生

1月15日17时许,杨某驾驶川AK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321国道1910公里(大田场口附近)处,在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发生擦挂,造成两轮自行车受损和驾乘人员小雨(15岁,化名)和小霜(15岁,化名)受伤。货车驾驶人杨某、电动两轮自行车驾驶人小雨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寒假即将到来,家长们更需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平安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2

转弯不减车速失控

1月19日8时许,徐某驾驶川E9XXXX小型轿车行驶至438省道10公里(云龙敬老院附近)处,由于道路湿滑,转弯时未减车速,与对向赖某某驾驶的川EFXXXX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徐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秋冬季节,雨天道路湿滑,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降低,容易导致车辆打滑。行车要降低车速,遇到转弯或避障时,务必减速行驶,保持车辆安全距离,留够制动反应时间。

3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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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21时许,夏某某驾驶川E7XXXX大型货车回家,行驶至牛滩镇营山村追尾前方行驶的贵BKXXXX小型轿车后逃逸,于次日凌晨被牛滩派出所民警抓获。现场,民警发现夏某某身上有浓烈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酒驾是触碰法律红线、漠视生命的严重违法行为,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只会让罪责加重。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停车护场、抢救伤员、主动报警配合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临近春节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编辑/李俊熙(实习) 策划/C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