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工行孝感分行被罚10.2万元,两责任人被处罚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因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罚款10.2万元,相关负责人一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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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孝银罚决字〔2025〕6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分行罚款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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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银罚决字〔2025〕7号显示,王某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银行卡业务部)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罚款1.1万元。

孝银罚决字〔2025〕8号显示,杨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牡丹支行)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罚款1.1万元。

工行孝感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这是否就说明,储户的信息被工行员工非法查询并提供,这些信息提供给谁?平时,我们接到那么多诈骗电话,诈骗分子能准确的报出我们的名字、住址等信息,是不是和这些合法掌握我们信息的单位有关,细思极恐。

如果这样,我们的信息哪里还有保障,这些掌握我们信息的单位和其工作人员因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岂能只罚款了事,是否还涉及犯罪?应该给予更严厉的处罚。因为罚款的钱不也是储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