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技术是基础
合法持证是底线
生活中
有人因驾照被吊销、注销
失去驾驶资格
却抱着“急事要紧”
“不会被查”的侥幸无证上路
殊不知“会开车”不等于“能开车”
再急的事也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侥幸冒险终将付出代价
无证驾车被查处
01
1月8日11时许,百色交管高速一大队在永乐收费站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驾驶人神色慌张且无法出示驾驶证。核查发现,驾驶人唐某并未依法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人唐某坦言,他曾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但2024年因驾驶报废摩托车被吊销,吊销后两年才能重考。当天因着急来百色签合同,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从乐业出发百色,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查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
注销驾照仍驾车被查处
02
1月13日11时许,百色交管高速四大队在广昆高速平果收费站口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张某的驾驶证因未按期审验已被注销,属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张某称,当时有急事,便匆忙驾车从平果赶往南宁,没想到刚行驶到高速入口就被查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张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
无证驾驶、“失驾”再驾的危害
1.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会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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