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违规用火,隐患重重!

擅自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

更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

但仍有部分群众

心存侥幸、无视规定

为此

炭步镇依法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现通报如下:

2026年1月22日,炭步镇森林消防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三联村区域有人违规野外用火。巡查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处置,迅速制止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所幸处置及时,未造成更大险情。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实施野外用火,该行为已违反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规定。随后,镇森林消防中队将该案件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处理。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防火期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且能立行整改,执法人员最终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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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当前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全镇范围内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在此郑重告诫: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经查获,必将依法从严惩处!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戒,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共同守护炭步镇的绿水青山和平安家园!

来源:炭步镇应急管理办森林消防组

编辑:洪敏 穗琦

复核:谢惠瑜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审核:邓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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