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德医风问题监督举报公告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破解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诊疗服务环境,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含自治区、市、旗县区所属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现将医德医风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重点内容(共10类)

1.医患沟通不充分、服务态度冷漠。

2.接诊处置不及时、延误患者救治。

3.推诿、拒收或无故弃置患者。

4.医务人员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影响正常诊疗秩序。

5.未按规定落实“一次挂号管三天”、延时门诊、免陪照护、“急救与非急救”分类转运等便民服务措施。

6.便民服务设施设备配备不全、损坏未修、更新不及时或无法正常使用。

7.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或检查,加重其健康风险与经济负担。

8.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及诊疗隐私。

9.违规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10.伪造、篡改病历资料,虚构诊疗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二、举报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卫生健康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实名举报事项将优先核查、优先处理,经查证属实,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2.举报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被举报对象信息、问题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线索清晰便于核查。

3.举报人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虚构情节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实行闭环管理。设立专岗专人受理举报,实名举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进展或结果,请举报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我们将对医德医风违规问题“零容忍”,坚决严肃查处,持续筑牢廉洁行医防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举报渠道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医德医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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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丨来源:健康呼和浩特、呼和浩特每日新闻

丨编辑:张英

丨校读:商乐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