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智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智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失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智勇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智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湘潭

编辑 丨 陈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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