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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阐释了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环境与民生、国内与国际等关系,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

本刊今年第1期特别邀请长江流域5位中基层法院院长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分享各自思考和感悟,并结合本地实际讲述法院开展的部分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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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朱兴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人民法院作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法治力量,必须把“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司法筑牢长江生态屏障,助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绿色发展。

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必须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学理论引领绿色司法。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市两级法院以长江上游两大支流乌江、赤水河的生态保护为重点,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利益链,助力“长江十年禁渔”,与云南、四川等地法院共同搭建跨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与中国科学院水生所构建“环境司法+科学研究”机制,做深做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保护。

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必须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以系统保护助推绿色发展。近年来,遵义法院与四川法院共建跨省碳汇林基地,把碳汇款项用于补植复绿;建立红缨子高粱司法保护基地,保护酱香白酒优质原料绿色种植;设立全国首个茶产业保护法庭,搭建前端治理、法治宣传、案件警示、理论研究、生态修复一体化平台;探索“破产救治+绿色发展”重整模式,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绿色转型,相关做法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案例,促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互通。

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必须坚持人文环境与生态环境一体保护,以全面保护传承绿色文明。近年来,遵义法院坚持红色传承,因地制宜对人文环境与生态环境进行融合保护,出台加强遵义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的意见,依法审理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围绕非遗品牌建立跨省协作机制,推动红色遗迹、重点文物等修缮保护形成生态、人文一体保护新格局。

生态兴则文明兴。遵义法院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十五五”规划,严格公正司法,健全专业审判机制,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市域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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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3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