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揭诚渝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下简称“两山”理念),深刻揭示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重庆江津地处万里长江入渝第一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区域基本覆盖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担负着守护达氏鲟等68种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江津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司法实践融入生态保护与发展大局,努力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践行“两山”理念,关键在于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绿色发展。5年来,江津法院聚焦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问题依法惩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93件,使非法捕捞等案件数量实现逐年下降。涌现出“LED屏光污染案”等24个典型案例。

践行“两山”理念,重点在于以恢复性司法焕活生态生机。江津法院始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路径,联合重庆市鱼保处、江津区林业局共建长江流域首个船舶式收容救护中心,累计收容救护长江鲟等各类鱼1万余尾。在丁某平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创新人工鱼巢生态修复机制,首次判令被告人采用搭建人工鱼巢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截至目前,已建设人工鱼巢8.37万平方米,增殖鱼苗约800万尾。

践行“两山”理念,根本在于以系统性思维凝聚跨域合力。江津法院立足长江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特征,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跨域审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高效联动机制。积极打造四川泸州、重庆永川、江津环境司法协作特色品牌,共建三个跨域特色法庭,持续探索融合发展示范区司法联动机制及古镇古村落一体化保护等相关举措。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江津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一江碧水,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将生态司法答卷写在绿水青山之间。

本期封面及目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3期

编辑/孙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