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聚焦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带您解锁1000元/月的扣除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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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算“首套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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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可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曾经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无论扣除时间长短、房产归属如何,均不可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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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贷款合同编号不一致”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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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慌!出现这个提示,大概率是编号输错或者前后年度填写不一致。跟着下面两步处理。

第一步:先查记录

进入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查看以前年度你是否填过房贷信息,核对合同编号是否一致。

第二步:对症处理

如果只填过一套房:核实往年编号是否正确,填错可直接修改,在对应年度详情页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进行修改;如果错得比较多,建议“作废”后重新填报。

如果填过两套房:政策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必须作废其中一套的记录,如果已经做过年度汇算,应及时更正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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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显示“无配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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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这种情况一般是前期信息填报有误导致的。解决办法很简单,手动重新填写配偶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就行。

第一步:通过个税App“我的”-“家庭成员”查看是否有填报配偶信息,如未填报配偶信息则据实添加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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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通过个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点击“住房贷款利息”信息填报记录,如“配偶情况”栏显示“无配偶”而实际是有配偶的,在住房贷款利息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修改”-“修改基本信息”,填写配偶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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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仍无法处理,可至税务大厅咨询办理。

下期,我们将继续解答“二套转首套如何操作”“商贷转公积金后怎么填报”“夫妻双方怎么分配扣除额”等实际问题。欢迎关注、点赞加收藏。

来源 | 江苏税务审核 | 南通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