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穿透式监管的部署要求,一体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内部监督在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维护依法合规经营秩序、构建清朗政治生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是“三集中”推动审计资源从“点多力散”向“集约高效”转变。撤销全部三级及以下单位和8家二级单位审计机构,成立3个总部直管审计中心和11家二级单位审计中心,整合351名基层审计人员,吸纳96名造价、IT等业务专家,完成审计机构调整、审计人员集结、审计队伍重组。
二是“三独立”推动审计管理从“依附掣肘”向“客观公正”转变。审计中心业务经费、工资总额由总部单独下达,审计人员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且三年内回避原单位审计任务,审计业务按照“上级审下级、重点再提级”原则重新划分权责界面,做到审计中心运行独立、审计人员身份独立、审计业务权责独立。
三是“三管控”推动审计质量从“经验判断”向“规范可靠”转变。针对改革后人员构成复杂、专业领域多样、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发布审计业务规范,约束审计人员执业行为、强化胜任能力;建立审计报告审理机制,对审计证据、审计问题、违规依据层层把关;实行总部主导的差异化考核,对审计中心及人员的评价直接作为考核结果,对二级单位审计机构及负责人的评价占考核结果70%,以考核压实责任、激励担当。
一是强化整改领导机制。董事会切实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将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整改纳入集团战略部署。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整改结果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国资监管要求。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反馈联系单位审计结果、部署整改要求,专题研究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强力破解跨部门整改堵点难点,有效将监管要求穿透至基层末梢。
二是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动态调整问题、整改、责任“三项清单”,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突出二级单位及总部部门审核把关责任,明确审计部门督促指导责任。深化整改销号机制,由审计部门会同总部业务主管部门逐项审核被审计单位销号申请,形成“整改—验收—销号”管理闭环。建立追资挽损账本,严格审核银行回单、负结算单、变更合同金额等追资挽损证明材料,确保金额来源可溯、归属可查、账目可核。
三是深化责任追究机制。构建以《职工惩处管理规定》为统领,《管理人员处分实施办法》为主干,采购、工程、安全、保密等11份专项惩处制度为支撑,各业务制度若干惩处条款协同发力的“1+1+11+N”追责制度体系,明确违纪、违法、违规三大追责主线,科学界定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分工,统一处理标准,规范追责程序。
一是制度先行,筑牢依法合规管理基础。构建全集团统一适用的5大功能模块、27个业务模块和92项业务子类组成的制度架构,制定全级次适用的通用制度清单、全级次必须建立的配套制度清单、全级次必须向上备案审核的备案制度清单,重塑2253项业务流程,将制度要求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管控制度架构、分级规则和管理规范,防范管理要求层层衰减。
二是法治铺路,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一体开展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实行应审事项清单管控、审核事项事前报备、意见响应会上反馈三项措施,建立重大案件必须纳入“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开展诉前可行性论证、必须分级分类管理的“三必须”机制,强化风险处置过程管控。
三是数智赋能,持续提升穿透监管质效。自主研发“中核审风”(审计和风控管理)、“中核守信”(合同管理)、“中核案赢”(纠纷案件管理)、“中核制汇”(制度与内控)四个系统形成监督矩阵,研发重点领域的审计查证模型和内控监督模型,运用数智化手段协同推动审计内控揭示风险、法律合规预防风险、制度建设改进管理。
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6年第1期
作者: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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