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详情如下:山东龙辉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日,新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安全总监某某的陪同下,对2025年11月21日泰安市巡查组问题线索移交进行落实调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经询问调查,该公司2025年11月21日临时工徐某某,李某某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的问题属实。该公司存在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采集了其他相关证据,主要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副总经理魏某某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2份,焊工李某某和徐某某教育培训档案复印件各1份,魏某某,李某某和徐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魏某某人事任命书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等。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00号B档,1月22日,新泰市应急管理局对山东龙辉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来源: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