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潮新闻

“我原本已经做好了这笔钱拿不回来的准备,没想到事情还能有转机,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也不算差。”

昨天傍晚,刘明在杭州市西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下称西湖区综治中心)签完调解协议后,在门口长舒了一口气,积压在自己心中多年的郁结终于打开了。

两年前,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帮”报道了浙江不少消费者遭遇“消失的黄金”,他们在中国黄金线下门店,购买并“托管”了投资金条,到期后却无法兑付,涉事门店要么关门,要么换了经营者。

在数年的维权中,刘明和许多消费者一样,一度绝望,一度放弃,但又不甘心。这周,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她接到了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金饰品”)员工打来的电话,通知她带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西湖区综治中心协调解决此事。

昨天下午2点多,潮新闻记者陪同刘明来到了现场,已经有不少消费者在此集中,大家被安排在一间休息室里,按排号顺序依次进入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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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金条后拿到的VIP黄金卡 受访者供图

调解室内有一张长长的办公桌,上面堆放着许多材料,由多部门组成的“中国黄金案”工作专班成员正在现场处理此事。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刘明,原中国黄金浙江省总代理盛某某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经由富阳法院依法审判,“判了十多年,赔了近一个亿。”

记者查询到,1月15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黄金宝”案资金清退的公告显示,盛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向“黄金宝”案受损集资参与人,清退人民币91172854.64元。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像刘明这样的消费者购买并“托管”金条属于民事案件,在刑事程序结束后,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了民事程序。经过工作专班前期的努力,福州市台江区某珠宝店曾和中金饰品有业务往来,愿意承担消费者的损失。消费者除了能退回本金之外,还能从购买黄金的时间起算,一直到2025年12月31日止,按3.73%的年化利率计算利息。

2018年,刘明花十多万元购买并“托管”了500克黄金,眼下除了拿回本金外,还能收到不到4万元的利息。她在现场签署了人民法院调查笔录、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确认书等材料。协议书里写明了这笔钱将于2025年5月1日前打款,同时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福州的珠宝店首期已经向我们法院账户打了3000万元,是足以覆盖消费者损失的,签完协议后,顺利的话过年前就能收到钱。”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愿意签署调解协议,消费者也可自行起诉维权。

记者注意到,由于此前维权的周期较长且没有效果,大部分消费者都签署了调解协议。“如果从现在的金价来看,我们的损失肯定是很大的,但能要回本金,还有一些利息,也算不错了。”另一位消费者王良说。

对此,记者也致电了中金饰品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直接挂断了电话。

(文中消费者均为化名)

潮新闻 记者 黄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