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甘肃的范先生在施工现场指导工作时,被一块不明铁片伤及左眼导致失明,法院判赔偿60余万,但至今未拿到。强制执行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当地法院已启动救助11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
车库周围指导工作,不明铁片飞入左眼流血不止
2019年6月,时年31岁的范先生经包工头邵某某聘请,前往甘肃省和政县金德花苑工地担任技术员,每月工资12000元。由于邵某某挂靠于四川一家建筑公司,范先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由施工总承包方河南一家公司直接发放。
2020年4月的一天,范先生与邵某某在施工地6#楼车库周围现场指导工作时,一块不明铁片突然飞入范先生左眼。当场流血不止。邵某某随即驾车将其送往和政县人民医院,因伤势过重,医生建议立即转往兰州治疗。当日,范先生被送至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手术取出眼中铁片,住院10天。此后又于2020年4月21日转至甘肃省人民医院进行硅油植入手术,4月27日出院后再度转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治疗。三次医院治疗费用4.6万元,均由邵某某支付。
法院终审判决赔偿60多万,至今未获得
范先生称,多次手术未能挽回视力。2020年7月30日,甘肃阳光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左眼盲(五级),构成六级伤残。因为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他只能通过法律来维权。
2020年8月,范先生向和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11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对方再次上诉。2023年5月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邵某某赔偿范先生各项损失合计606995.2元,四川驰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范先生称,虽然判决书下来了,但对方并履行,2023年6月他申请强制执行。
范先生提供的一份2023年《信访答复意见书》显示:经调查,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四川驰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邵某某名下的网络资金和银行卡。但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
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后,范先生一直反映此事。
范先生提供的一份2025年10月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显示: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并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仍未履行案款,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邵某某案件的执行与另一件民事案件有关联,现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待判决生效后信访人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至今,范先生仍未获得赔偿。
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1万余元
1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通过多方联系到当事人邵某某,他承认事发时他在现场。范先生前后医治过程,9万余元均是他垫付。现在法院判决他补偿60余万元,当前实在没有钱来支付。邵某某称,因为他干的这个工程,开发商、总包方和施工队伍之间,经济还在“扯皮”状态。如果他的钱能回来的话,就支付范先生的补偿钱。事后,再跟造成范先生事故的一方打官司。
1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和政县法院,工作人员称,对邵某某给予了司法拘留惩戒措施。通过财产调查,发现无财可供执行,该案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为范先生申请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1万余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光敬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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