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法庭难免手心冒汗,怕说错话、怕跟不上节奏?其实只要掌握几个实用话术和技巧,就算没请律师也能自信表达,轻松应对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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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称呼要专业,统一用我方、对方、审判长,或者直接叫对方姓名,保持礼貌别带情绪,一开口就有专业感。要是称呼错了,反而会显得不重视,先把这第一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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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是开庭关键环节,遇到陌生证据别慌,直接说这是对方单方面制作的材料,不认可真实性;要是拿不准证据靠谱不,法官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时,就说请法院依法认定,别轻易点头认账。如果对方拿假证据,比如伪造的合同或签名,直接向法官申请司法鉴定,还能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申请鉴定,让对方的小伎俩无处遁形。要是对方只拿复印件没原件,更不用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要提供原件或原物,复印件真实性没法确认,不能作为证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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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告,答辩时要先站稳立场。原告说完诉求,法官问意见,直接说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再慢慢讲理由。要是原告证据不足,大胆反驳:原告没拿出有效证据证明我要担责,请法院驳回全部请求,把对方的漏洞明明白白摆到法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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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对方扯些和案子无关的事,别忍着,直接说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不能当作理由,干净利落把节奏拉回来。遇到对方伪造证据、编故事打官司,当场警告:原告这是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建议移交公安彻查,一句话就能震慑对方。想减轻责任时,记得说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也有过错,我的责任应该减少,把对方的过错摆出来,法官更容易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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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个技巧要记牢:陈述要前后一致,开庭前梳理好时间线、要点清单,别因为紧张说矛盾的话,不然会让法官怀疑真实性;不确定的细节别强撑,直接说记不清,庭后核实;发言要突出重点,别讲冗长的铺垫,法官每天处理很多案子,没精力听多余的话;控制情绪,哪怕对方说瞎话,也用证据和法律反驳,别情绪化争吵,不然会让法官反感,还可能说出自毁的话。要是最后陈述没准备好,就说庭后提交书面补充意见,给自己留时间整理思路,发言结束说我的陈述就到这里,干净收尾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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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庭上的核心是讲事实、讲法律,只要提前记好这些话术和技巧,保持理性和冷静,就算是第一次上庭也能掌握主动,把自己的观点清晰传达给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