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临近,为活跃地摊经济,释放市场活力,规范春节期间城区临时市场及经营摊点管理秩序,满足广大群众销售及购物需求,营造整洁有序、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科学合理地设置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及临时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宛城区
一、设置地点
2026年临时年货市场位置一览表
序号
范围
所属街道
1
工农路汉冶农贸市场门口道牙上
汉冶街道
2
范蠡路明山路便民市场门口道牙上
汉冶街道
3
范蠡路北垣街以东路北道牙上
汉冶街道
4
范蠡路申伯公园道牙上
汉冶街道
5
两相路老庄农贸市场对面育人巷口道牙上
汉冶街道
6
两相路农运路罗马帝景道牙上
汉冶街道
7
建设路李苏路口西路南由西到东100米
仲景街道
8
新华路李苏路口西路南由西到东80米
仲景街道
9
建设路文明路口北路东由南到北50米
仲景街道
10
医圣祠路文明路口东路北由西到东50米
仲景街道
11
光武路文明路口东路南由西到东50米
仲景街道
12
光武路申伯大道口东西两侧路北文明路口至理想路口
仲景街道
13
孔明路龙达商贸城门前广场
仲景街道
14
医圣祠街石像西北角道牙之上
仲景街道
15
光武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仲景街道
16
仲景路河街口
东关街道
17
仲景路上游街口
东关街道
18
光武路温凉河桥上
东关街道
19
工农路南头明伦门前
东关街道
20
工农路(新华路口至博望桥)
新华街道
21
解放南路(中州路口至滨河路口)
新华街道
22
和平街(中州路至护城河桥)
新华街道
23
朝山街(新街口至中州路口)
新华街道
24
民主街(人民路至民权街道路两侧)
新华街道
25
吕庄社区龙湾温泉门口
五里堡街道
26
黄河社区兴隆路(五中路至伏牛路全路段)
五里堡街道
27
白河社区长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长江路两侧)
五里堡街道
28
姚庄社区伏牛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侧,南侧到迎客隆超市
五里堡街道
29
姚庄社区天冠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西侧
五里堡街道
30
黄河社区长江路与伏牛路交叉口西南角
五里堡街道
31
白河社区长江西路临时市场区域(胡寨东,道路两侧)
五里堡街道
32
胡寨街(雪峰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
溧河街道
33
郭店街口至河西区域(天冠大道与郭店街交叉口)
溧河街道
34
物流园区域城南里南北区域
溧河街道
35
溧河新街电所区间路(溧河新街与电所交叉口向南区域)
溧河街道
36
天冠大道西边皇杜庄口向南到涧河路口
溧河街道
37
雪枫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五百米路两侧
溧河街道
二、设置时间及种类
设置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六)。
年货市场经营种类:以糖果、糕点、对联、年画、儿童玩具、鞋袜、民间艺术品、传统手工艺品等小商品或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为主,部分年货市场可适当设置蔬菜类、水产品类、鲜活家禽家畜类产品。
三、经营要求
城管执法大队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临时年货市场的管理,督促经营商户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安全责任,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同时严格落实“摊走地净”的卫生要求,做到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摊位周边垃圾,确保市场秩序井然、环境整洁。
(一)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入市,严禁烟花爆竹类、违禁类产品进入市场经营,对因此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生命健康危害的,经营户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批准的经营时间段内,严禁大、中型货车进入市场内上、下货物。市场经营商各自维护摊位的环境卫生,自备垃圾容器,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
(三)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遵章经营,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道路道牙以上,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保持道路畅通。并保持摊点卫生干净,严禁用油漆及其他颜料在地面涂写,严禁践踏花草树苗绿地、严禁损坏市政设施。经营期间严禁使用高分贝音响叫卖招揽顾客,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四)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宛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卧龙区
本次临时年货市场设置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初十)至3月15日(农历正月二十七),由各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疏堵结合”选址,经区城管局审核后报市城管局及区委、区政府备案。市场管理严格遵循“标识统一、秩序良好、卫生整洁”原则:统一设置红底黄字灯箱式公示牌,明确市场信息、管理人员及网格责任;施划经营区域、配备隔离反光锥规范商户经营;增配垃圾收集容器,落实“摊走地净”保洁要求。
同时,各街道将强化属地管理,联合城管、市监、消防等部门签订经营承诺书、开展联合监管,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商户规范入市,既满足市民年货采购需求,也为本地农产品进城销售提供便利,助力节日消费与城市管理“双提升”。
具体市场地址如下:
(来源: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卧龙城管大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