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8日讯,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武汉伯嘉和江翔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经签订书面销售协议开展基金销售,金额共计4980万元。上述违规行为在公司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开展业务期间仍然进行。
二、与关联方上海伯和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人员管理、业务开展混同的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时任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江翔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江翔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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