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农民过日子,最看重的就是家里的地、手里的补偿款,可不少地方总有人遇到糟心事:征地的钱被村里扣下不发,好好的宅基地说收就收,外嫁的闺女想拿回自己的地还被来回踢皮球,甚至还有被逼着捐款、说自家房子是违建要强拆的情况。很多人心里犯嘀咕,村里的事到底谁说了算?难道真的是村干部一言堂?答案肯定不是!2026 年针对村委会有明确的 6 条硬性规矩,这可不是村里定的土政策,而是实打实的法律规定,是咱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 “硬靠山”。不管是宅基地被无故收回,还是被强迫出钱,只要把这 6 条摆出来,谁也别想随便刁难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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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补偿款一分不能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绝不能动

咱农民的地,那是养家糊口的根本,征地给的补偿款,就是实打实的血汗钱,可总有个别村子打着集体的旗号,把补偿款扣下一部分,说是要留着搞集体建设,结果钱到了村里就没了下文。这种做法根本站不住脚,法律上早就把话说死了,征地补偿款必须足额、直接发到被征地的农民手里,村委会既没权利截留,更不能随便挪用,一分一厘都得落到咱自己口袋里。

还有外嫁女的土地问题,一直是不少姐妹的心病,嫁出去之后,娘家村里就把地收了,可婆家这边又没分到地,两头空的情况太常见了。但大家别忘了,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跟村里其他村民一模一样,一点都不能少。哪怕是户口迁到了婆家,只要在婆家那边没分到属于自己的地,那娘家的地就还是你的,谁也没资格动。不管是村干部还是村里其他人,要是敢打外嫁女土地的主意,直接拿法律规定说话,咱的合法权益,一点都不能让!

二、土地征收签不签,自己的主意自己拿

土地征收签协议,这是关乎咱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可有些村子里,村干部居然替村民代签征地协议,觉得自己能替村民做主,这种行为纯粹是违法的。咱自己的地,要不要征收,协议怎么签,里面的条款合不合理,只有自己说了才算数,其他人哪怕是村干部,也没权利替咱做决定。

别管村干部说啥 “全村人都签了,就你一个不签不合适”,也别被这种话绑架,只要你自己不愿意,没点头签字,就算别人替你签了,那也是无效的。法律给了咱自主选择的权利,就别轻易放弃,签不签的决定权,永远攥在自己手里,谁也抢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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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宅基地和承包地,村委会没权说收就收

不少农民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村里说搞统一规划,或者说宅基地闲置了、承包地没人种了,二话不说就要收回,甚至还有村干部觉得,村里的地,村里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宅基地是咱合法申请的,承包地也是咱依法承包的,只要手续合法,咱一直在正常使用,村委会就没权利随便收回。

还有人问,村里能不能把咱的承包地租给企业或者其他人?答案很明确,不行!承包地的流转、出租,必须经过咱本人同意,村委会顶多就是当个中间人居间协调,根本没权利私下做主,更不能偷偷把咱的地租出去、卖出去。要是发现村委会敢这么做,别犹豫,直接去乡镇政府举报,咱的地,咱自己说了才算,谁也别想私下处置。

四、房子是不是违建,轮不到村委会说了算

咱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子、搭个厨房、建个小院,难免会被个别村干部挑刺,一句 “你这房子没批手续,是违建,要拆”,就能把不少人吓住。可大家别慌,认定房子是不是违建,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村委会根本没这个资格,说白了,他们说了不算!

到底啥样的房子是违建,得由县级以上的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来认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人说了都不算数。就算真的被认定是违建,也不是说拆就拆,相关部门得先通知咱整改,给出合理的整改时间,不能二话不说就强拆。要是村干部光靠一张嘴,说咱的房子是违建还要强拆,就让他拿出县级规划部门的正规认定书,拿不出来就是故意吓唬人,直接报警就行,咱的房子,不能让别人随便拆。

五、捐款全凭自愿,谁也没权利逼着咱出钱

村里偶尔会搞点公益事业,发起慈善捐款,这本是好事,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都是自愿的。可有些村子却变了味,村干部规定 “每户必须捐多少,不捐就不行”,甚至还把捐款和低保、村里的福利挂钩,说不捐款就不给评低保、不给发福利,这就完全跑偏了。

捐款的核心就是自愿和无偿,法律上早就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别人捐款。村委会也不例外,评低保看的是家庭实际收入,看的是不是符合低保政策,跟捐不捐款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能拿低保当筹码,逼着咱出钱。要是遇到这种强迫捐款的情况,别忍气吞声,直接打 12345 举报,捐款是情分,不捐是本分,谁也不能道德绑架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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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委会没权设奖设罚,别被花言巧语唬住

不少村子里会出这样的规定:按时交医保就奖 200 块,不交就罚 100 块;不参加村里的义务劳动,就扣钱或者取消村里的福利。很多人觉得这是村里的规定,只能遵守,可实际上,村委会根本没这个权利。

大家要清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不是政府行政部门,根本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也没资格随便设奖设罚。村里的集体收益要是想分给村民,得经过村民大会一致同意,不是村干部一个人说了就算;至于罚款,更是天方夜谭,只有法律规定的正规行政机关,才有罚款的权利,村委会根本没这个资格。别再被村里的这些不合理规定唬住,只要是村委会私自设的奖、定的罚,咱都可以不用理,他们根本没这个权限。

咱农民过日子,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宅基地、承包地、征地补偿款,这些都是咱的命根子,签不签字、捐不捐款,这些都是咱的自主权,谁也别想随便拿捏。上述这 6 条规矩,都是法律给咱农民的 “护身符”,不是为了跟村委会对着干,而是让咱心里有本明白账,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知道该怎么维护。

以前不少农民因为不懂法,被村干部的一句 “村里规定” 唬住,吃了不少暗亏,现在咱把这些规矩弄明白、记清楚,遇到事儿了就别慌、别忍。只要是有人敢违反这些规定,刁难咱、欺负咱,直接把法律规定摆出来,咱的腰杆要硬起来,自己的权益,就得自己守护。法律给了咱底气,咱就别辜负这份底气,该争取的权益,一点都不能让!

大家在村里生活,有没有遇到过征地补偿款被截留、被强迫捐款的情况?遇到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怎么维护自身权益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也别忘了把这篇文章点赞、收藏起来,分享给身边的农民朋友,让更多人知道这些硬性规矩,一起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