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今日(1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

《办法》提到,鼓励在已备案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上架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政务应用程序用户端软硬件的适配性,支持在不同操作系统环境下稳定运行。积极采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创新技术,提升政务应用程序承载能力和用户体验。

《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并进行整改,对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限期关停注销,对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整合迁移。鼓励主办(使用)单位积极利用政务应用程序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办法》还称,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

本文源自: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