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涉及成寿寺路西侧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丰住建字〔2026〕1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至成寿寺路、南至丰台区南边界、西至地铁修理厂东路、北至东铁营大街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月18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上述事项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52812056
办公地址: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同时,公开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也发布了。
为了保障“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规定,拟公开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区域内需征收的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至成寿寺路、南至丰台区南边界、西至地铁修理厂东路、北至东铁营大街(具体以规划文件标明的范围为准)范围内进行房屋征收。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1.列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北京市可以参与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2.具有一级或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3.评估公司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为该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在有效期内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且无不良记录。
三、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征收项目的工作方案、流程、人员配置、连续三年审计报告、重点工程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报名。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等级、编号及征收项目的工作方案等。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1.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2.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五、报名地点
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五层512号房间
联系人:徐佳楠
联系电话:010-53233623
六、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
受理时间9:00-17:00
注:本通知在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布。
特此通知。
这一系列的操作证明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据家住丰台往期报道,“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除住宅以外,还将建幼儿园、文体设施及养老设施、公园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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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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