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各项工作,1月28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大理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程坤带队调研督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在下关街道苍山卫士中队驻地,程坤实地调研队伍驻扎、人员部署、装备整备、后勤保障等工作情况;在感通索道进站口检查站、大理镇阳和茶厂检查站,程坤现场督导卡点值守、火源收缴、防火宣传、入山登记等工作。随后,程坤一行到大理市林火监测中心,调研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开展情况,并听取全市森林防火及林草工作情况汇报。
程坤强调
当前,全省已全面进入新一轮防火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极端天气增多、跨境火险复杂、林下可燃物载量偏高等新挑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时刻紧绷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弦”。
程坤要求
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构建“人防+技防+物防”融合的立体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苍山卫士、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作用,牢牢掌握防火工作主动权;要严管野外火源,严格入山管理,严格用火审批,盯紧看牢入山卡点、景区及祭祀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巡护力度,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要持续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全覆盖、多形式认真开展防灭火常识普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坚决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防线;要加强监测预警、值班巡护,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夯实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监测,确保森林防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大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市领导孙培正、赵腾鹏参加调研。
记者:韩玉婷 吴志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一条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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