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台|天津市洪鑫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镇航工518”轮违法违规情况
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台
为深入推进2026年春运春节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天津海事局开设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台系列栏目,对辖区典型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本期曝光一起“船舶多次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旨在督促辖区各航运企业引以为戒,强化船舶及船员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回顾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方网站对2025年第四季度违法违规和事故险情多发航运企业进行了集中曝光。
天津市洪鑫船务有限公司由于所属船舶“镇航工518”轮违法违规多发被列入集中曝光名单。该轮接受的海事行政处罚包括:
1
值班值守违规
“镇航工518”轮2025年9月13日在台州万隆船厂前沿水域锚泊,自9月13日2344时至9月14日0003时,海事执法人员通过甚高频10频道和16频道多次呼叫该轮均无应答,呼叫了周围船舶回复高频信号正常。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时段由二副负责甚高频守听,该轮在VTS管理区域内锚泊期间驾驶台未保持甚高频有效值守。海事机构依据“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的规定对该轮进行处罚。
2
设备未有效维保引发故障
2025年9月16日,“镇航工518”轮在开往山东日照航行过程中,由于责任船员对船舶机油泵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该轮主机机油压力偏低、机器道门罩附近发热,降速停机检修。海事机构依据“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有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规定对该轮进行处罚。
3
防污染管理违规
“镇航工518”轮2024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6日期间,进行了65次垃圾接收作业,船舶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垃圾接收单证。海事机构依据“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的规定对该轮进行处罚。
4
进出港报告违规
2025年9月16日2130时,“镇航工518”轮由于机油泵故障,需要进行临时抛锚检修,当日2300时该船舶到达绿华山南锚地,该船舶到达之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船舶进港报告,9月19日,该船舶离开锚地驶往山东日照岚山港前,未进行船舶出港报告。海事机构依据“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规定对航运公司和当事船员共处罚3次。
原因分析
船舶层面:责任意识淡薄,合规操作缺失
漠视制度要求,设备维保流于形式;责任船员擅自简化主机机油泵日常检查、清洁、调试流程,未落实设备维保责任,埋下安全隐患;对船舶进出港报告、值班值守等海事监管要求视而不见,未履行基本义务;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多次违反防污染管理要求。
公司层面:监管机制不完善,体系执行“打折扣”
航运公司对船舶异常信息的排查和核实能力不足,船舶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对船员培训教育实效性不足,安全管理体系未真正转化为船员自觉行为准则,对船舶的常态化跟踪督导薄弱,体系管控效能未有效发挥。
采取措施
天津海事局已于2026年1月23日对“镇航工518”轮实施附加审核,开具不符合规定情况9项(含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2项),依法注销该轮安全管理证书。同时,天津海事局按照有关要求,将对该公司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约谈,并通报相关单位,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提示
航运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到:
1.强化合规意识培育,结合岗位实际与典型案例开展精准教育,树立“违规必追责、失职必问责”导向,让船员敬畏规则、诚信履职。
2.健全船岸联动监督机制,实现“实时监控、及时核查、快速处置、交叉校验”,强化对船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校验,杜绝管理漏洞。
3.压实体系执行责任,强化岸基对船舶的常态化跟踪督导,将体系要求穿透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船员,避免制度“空转”。
4.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开展海事法规、设备操作、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将合规操作与薪酬、岗位调配挂钩,提升船员实操能力与责任意识。
水上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松懈。天津海事局将持续加大监管与曝光力度,督促各航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天津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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