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4期刊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署名文章《把独特优势转化为良法善治的实际成效》,现予以全文转载。
把独特优势转化为良法善治的实际成效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李明蓉
↑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武夷山,图为武夷山天游峰。 视觉中国供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立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作出决策部署。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更有感情、更有责任、更有条件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筑牢法治根基。
一、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地方党委抓好人大工作的六条要求,推动形成重视支持人大工作、尊重和维护人大权威的良好局面。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具体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深挖理论实践富矿。循迹溯源、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将感恩爱戴之情转化为奋勇争先之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撰写理论文章《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在《福建日报》刊发,引起热烈反响。溯源梳理学习习近平同志任职福建省委、省政府期间推动的地方立法实践,深入理解把握其时代背景、发展脉络、丰富内涵、立法理念,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立法实践、推动立法工作、解决立法难题,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晋江经验”“大食物观”等重要理念写入相关法规。
围绕中心谋划立法。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新福建宏伟蓝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精心谋划立法项目。对省委决策、实践急需和条件成熟的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启动和加快立法进程,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及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
完善党领导立法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明确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及其调整建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列入请示和报告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不断优化立法工作格局,依托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通过立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深改小组季度工作会议等机制研究立法重要事项,促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服务大局开展重点立法,把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摆在首位,更好地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坚定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开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特色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赋能增效。
助推民营经济行稳致远。围绕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形成民营经济保障制度体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弘扬“松绑”放权精神,将“晋江经验”、福建企业家精神写入法规,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集成数十项法治创新,努力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打造近悦远来营商高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和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清理,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修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助力建设“便利福建”。
激发创业创新创造活力。积极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牢记“数字福建”战略擘画,制定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大数据发展条例等,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赋能千行百业,“让老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创设数据知识产权条款,构建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以“小快灵”形式开展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创制性立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破解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牢牢把握人民至上这个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坚持立法为民,努力做到立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筑牢平安防线。围绕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治理类地方性法规,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制定平安建设条例,聚焦扫黑除恶、电诈整治、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推动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制定反恐怖主义、反走私、安全生产、消防、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法规,促进地方规定与国家制度相衔接、部门管理与行业治理相配套、事后监管与风险预防相协调,将安全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疏解急难愁盼。立法回应民生关切、破解民生难题。养老服务条例聚焦老年人用餐、出行、智能技术运用、就业等重点需求,为老年人纾困解难。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首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燃气管理条例统筹城乡发展,着力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和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管网建设与更新。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抓住政策落实难点,明确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让优惠政策更好惠及粮食产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聚焦校园安全体系建设、困境未成年人帮扶等,优化保护机制,增加对酒吧、电竞酒店、剧本娱乐场所、文身等领域经营者责任设置,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托实保障底线。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民生保障从“补短板”向“促公平”深化,让民生福祉普惠可及。工会法实施办法将工会组织的服务对象扩展至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劳动者,维护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算法性别关怀”纳入法规,要求互联网企业制定算法规则时充分考虑女性劳动者生理特点。邮政条例规定末端派送费最低标准,完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为“快递小哥”合法权益“撑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制度,着力拓宽就业之路。
四、牢牢把握地方特色这个重要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要树立地方人大立法具有试验性、补充性、超前性的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勇于探索,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我们立足福建山海交融、生态优越、侨台亲缘深厚等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立法工作,打造具有“闽派”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制度。
守护绿色颜值。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前瞻性地提出建设生态省战略构想,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先后制定了54部生态法规,不断构筑完善生态立法“四梁八柱”,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木兰溪治理、林权制度改革、生态补偿等福建经验写入地方性法规,形成了涵盖各类自然系统及污染防治的生态法规体系。
激发蓝色动能。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提出“靠海吃海念海经”、建设“海上福州”、“海洋强省”战略等。我们先后制定了海洋经济促进、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海岸治安管理等10多部涉海法规,坚持陆海统筹,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确立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支持对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等特色海洋文化资源的挖掘与开发利用,规范海岸治安及乡镇船舶管理,扎实推进“海上福建”建设。
赓续红色基因。发挥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将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融入立法实践。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健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财政稳定投入和人才支持体系,确保老区人民在共同富裕路上不掉队。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打造红色文化品牌。
助力两岸融合。福建是全国涉台立法最早、最多的省份,现有省市涉台专项法规15部,近百部法规中含200多个涉台条款。制定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法规——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推动档案资源活化利用,创新运用法治方式守护两岸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制定首部标准领域涉台专项法规——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鼓励通过共同选题、研制、比对、使用等方式开展两岸标准化合作。国台办充分肯定福建省涉台创制性立法对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增进两岸同胞民生福祉、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五、牢牢把握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意见,使立法工作更加严肃、慎重。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效。
推进“小切口”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提倡好用管用,不盲目追求大而全的立法体例,积极开展“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的“小切口”立法,多次获评“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通过当天,登上“热搜榜”前10名;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成为交警执法重要内容;制定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央视《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率先制定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探索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
拓展协同立法。积极探索安全管理、自然保护地、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与江西省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江西省协同制定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突出文化和自然遗产并重保护,构建国家公园省际协同保护机制,为国家立法提供福建经验。指导有关设区市分别开展闽江、九龙江流域协同立法,出台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形成省市立法协调呼应的流域保护制度。
坚持开门立法。汇聚立法资源,用好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基地等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机制,让代表建议、群众意见、专家智慧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省级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常态化覆盖全部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频次、收集意见数、采纳率不断提高。2020年3月以来,共向联系点征求法规意见215部(次),联系点共提出意见742条,被采纳132条,采纳率约18%,立法民意“直通车”班次更多、线路更广、覆盖更全。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步伐推进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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