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富川发布】

冬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以案释法 再敲警钟

案例警示

近日,我县一村民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8亩,被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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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涉事村民黄某某是莲山镇洞口村委龙山村人,2026年1月9日下午,在釆伐迹地焚烧枯枝杂草时,无视林区内设置的防火警示标语,未履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手续,心存侥幸在林区违规动火,不慎引燃周边林地,过火面积达28亩。其行为给当地林区生态安全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事件发生后,当地执法部门迅速介入处置,对当事人黄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对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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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黄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并作出检讨,他说:“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严重性和危害性。此次违法用火事件,是我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我郑重保证,今后我一定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坚决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不违规用火,我愿意接受执法部门对我的处罚,并以此为戒,绝不再犯。”

有关部门提醒,森林防火事关生态安全、民生福祉和公共利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摒弃侥幸心理,主动抵制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共同筑牢森林生态安全防线。

在林区使用明火的行为

十分危险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触犯森林防火禁令

将面临何种处罚?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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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火猛于虎!

温馨提醒您

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严禁一切野外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

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

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记者:李文萱 科普来源:临翔普法

编辑:潘丹丹

校对:林海玲

审核:诸葛晓强

总编辑:范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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