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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因明知有关单位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安排向相关单位发放巨额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而获刑。

在2025年,建行已有包括崔滨洲在内的6名总行及分支机构原高管被查或被捕,涵盖浙江、内蒙古、青海等多个省份,以及风险管理、渠道运营等核心部门,彼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就披露,派驻改革以来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信贷领域占比超70%,违法发放贷款、以贷谋私成为最主要的违纪违法情形。

进入2026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公示了一批对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开年第一周公示的罚单中,建设银行被处罚金额累计已超过560万元。

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因存在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错报违法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30万元罚款。此后短短数日内,河北邯郸、广东茂名、梅州、江门、汕头、惠州等多地分行相继收到监管罚单。

从处罚内容来看,建设银行多地分行暴露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信贷业务违规、数据报送不实和内部控制失效三个关键领域。

在信贷业务方面:茂名市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保理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170万元罚款,成为本次系列罚单中金额最高的一笔;梅州市分行也因同类问题被罚款98万元;江门分行和汕头分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处以64万元和60万元罚款。

这些处罚暴露出建设银行在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执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以及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处罚不仅针对银行机构,而且深入追究了相关个人的责任。

在邯郸分行的处罚案例中,时任广平支行储蓄专柜主任赵桂峰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这是金融监管中较为严厉的个人处罚措施。

针对建行信贷违规这一“顽疾”,2025年底,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在与建行党委开展专题会商的基础上,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贷领域腐败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干部员工的廉洁合规意识,严肃惩治重大信贷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贷合规长效管理机制。

据悉,本次综合治理突出重大信贷违规行为,对公信贷业务、信贷违规严重的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以及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审批、放款操作等关键环节,对信贷领域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由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统一指导、全程督办,在综合治理期间及时有效发现并查处一批重大信贷违规案件,形成“不敢腐”的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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