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事业编人员调任国企领导后,心里都犯嘀咕:退休时养老金到底按事业编算,还是按国企身份算?毕竟这直接关系到晚年收入,差别可不小。其实答案很明确——不看你原来的事业编身份,也不单纯看国企领导职务,核心看养老保险关系的“归属地”和缴费情况,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说透。

首先得明确一个大前提:2025年养老金并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统一为“统账结合”模式,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但身份转换时的衔接操作,直接决定了退休待遇的核算口径,这才是关键所在。

核心原则就一条:调任后按国企身份参保,退休就按企业职工标准核算。事业编人员经组织批准调任国企领导,属于正式调动,人事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会同步转移到国企。从转移完成的当月起,就按国企的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单位缴16%、个人缴8%,缴费基数按国企领导的薪酬标准核定,和原来事业编的缴费模式彻底脱钩。

可能有人会问,那之前在事业单位的工龄白算了?当然不是。这部分工龄会按政策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在国企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要注意,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核算,会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则来,不是按原来事业单位的标准。比如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系数是1.2%-1.4%,转到国企后,就按企业的1%-1.1%核算,这一点会直接影响过渡性养老金多少。

还有个重要环节不能漏——职业年金的衔接。事业编人员都有强制缴纳的职业年金,调任国企时,原单位会按规定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形式转到个人年金账户。如果新任职的国企建立了企业年金,这笔钱会和国企缴纳的企业年金合并管理;要是国企没有企业年金,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或按月发放,这部分属于补充收入,不算在基本养老金里。

这里要避开两个常见误区。第一个误区:觉得国企领导级别高,就能按事业编算。其实不管是国企董事长还是普通管理层,只要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了企业,就统一按企业标准核算,级别只影响缴费基数,不改变身份认定。第二个误区:辞职跳槽和组织调任待遇一样。如果是主动辞职去国企,而非组织批准调动,职业年金补记可能受影响,部分地区甚至不认可部分视同缴费年限,待遇会差一大截。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要留意。一是调任后又调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可再转回去,退休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算,之前在国企的缴费年限和年金也会同步衔接。二是临近退休调任,比如男满50岁、女满40岁后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能受地域限制,需提前确认待遇领取地,避免影响核算。

最后提醒一句,关键在于“关系转移”是否到位。调任时一定要确认人事部门已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原事业单位的工龄、职业年金等信息都准确录入新账户。另外,国企的缴费基数通常和薪酬挂钩,领导岗位缴费基数可能更高,若国企有完善的企业年金,最终待遇未必比事业编低,甚至可能更高。

总之,核心就是“在哪参保,按哪核算”。事业编调任国企领导后,身份已转为企业职工,养老金自然按企业标准算,之前的工龄和年金会依法衔接,不用纠结过往身份,重点关注缴费基数和年金保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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