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早间,中联重科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与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公司已经同意向经办人或按其指示发行可换股债券,而经办人已经各别(并非共同)同意认购本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可换股债券并支付其价款,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可换股债券并支付其价款。可换股债券可以依据其条款及条件所载的情况转换为H股,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H股港元10.02(可予调整)。
假设可换股债券全部按每股H股10.02港元的初始转股价格进行转换,可换股债券将可转换为约673,188,000股H股,约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H股总数43.36%及已发行股本总数7.78%,以及本公司于可换股债券全数转换后经扩大的已发行H股总数30.25%及经扩大的已发行股本总数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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