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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连续出手。

1月28日,上期所再次发布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称,2026年1月28日,12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同时,上期所调整镍、黄金、白银等多个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

公告称,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镍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氧化铝、铅、锌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不锈钢、铸造铝合金、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黄金期货AU2606、AU2608、AU2610、AU2612、AU2702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白银期货AG2605、AG2606、AG2607、AG2608、AG2609、AG2610、AG2611、AG2612、AG270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连日来,上期所已多次出手强监管、防风险。

1月27日,上期所网站发布公告称,发现3组18名客户在锡、白银期货品种交易中涉嫌未申报实际控制关系,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客户在锡、白银期货品种上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以及限制出金的监管措施。

上期所另一则公告显示,1月27日,9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前,1月26日上期所公告,发现3组16名客户在锡、白银期货品种交易中涉嫌未申报实际控制关系,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客户在锡、白银期货品种上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以及限制出金的监管措施。

26日盘后,上期所还发布了多条风控公告,涉及近期波动较大的白银、沪锡、沪铜、沪铝及国际铜期货相关合约。

业内人士表示,上期所持续发布监管措施公告,清晰地向市场传递出了交易所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立场,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和平稳运行。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