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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剑破藩篱

——云南法院以高质量执行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纪实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于2023年迈上3万亿元新台阶,2024年达3.15万亿元,2025年达3.27万亿元。经济总量连年跃升的背后,折射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势头越来越足。

执行工作是市场主体感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2025年云南全省法院受理涉企执行案件100889件,执行到位245.45亿元,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司法动力。

这份优异的成绩单是如何取得的?

时间的指针拨回到一年前。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对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如何通过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助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重心放在了狠抓执行效果上——以破除经济发展藩篱为目标,把解决好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验执行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

为此,一场精准聚焦案件分析问题、靶向发力解决具体矛盾、深化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的执行攻坚战在全省法院迅速展开。

破冰,打通跨区域执行的梗阻

在执行工作中同一企业涉多起执行案件,且案件分散在多个不同地区的情况并不少见。此类案件大都是商业风险延续到执行程序中的客观反映,如何妥善处置,考量着执行工作的智慧。

在楚雄市某知名建筑企业的工地,工程机械阵阵轰鸣,运输车辆络绎不绝,一派忙碌景象。看着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谁能想到就在一年前,企业负责人的名字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

2024年底,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海承发现,短时间内该企业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考虑到表象背后潜在的深层次严峻问题,他第一时间将情况进行了上报。

从云南高院执行局汇总的信息来看,问题远比邓海承想象得严重。在云南省范围内,涉及该企业的200多起案件分散在10个地州市,公司账户被轮番冻结、资产被重复查封、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公司失信导致招投标受限……

“案件分散在多家法院,这边刚协商好和解,那边又冻结账户,企业的正常运转受到了很大影响。当时真觉得公司撑不下去了!”回想起来,该建筑公司总经理瞿春发心有余悸。

作为一家地方性国企,该企业自2016年迁驻楚雄市以来,累计签订合同额50多亿元,缴纳税收3.45亿元,带动当地超1.5万人次就业。如果案件处置不当,企业一旦破产,势必对当地经济增长、就业保障和营商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为了破解企业债务纠纷的僵局,云南高院决定将分布于全省涉及18家法院、标的额超2.29亿元的200余件涉该企业的执行案件,统一指定楚雄市法院集中管辖。

接到指定管辖裁定后,楚雄市法院迅速组建专项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奔赴各地法院对接案件移交,建立“一案一档一专班”工作机制。

专项执行团队通过全面梳理案件台账、核查企业资产状况、汇总债权人诉求,实现了对债务和财产的“一盘棋”管理。原本分散的执行力量攥指成拳,有效破解了重复查封、处置无序、信息壁垒等难题,为后续攻坚扫清了障碍。

“集中管辖不是简单的案件转移,而是司法资源的优化重组。”邓海承告诉记者,通过交叉集中执行打破地域界限,让执行工作得以摆脱地方因素干扰,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这是破解困局的核心所在。

截至2025年12月,该系列案件已实际执结115件,原执行标的额4921.74万元,最终到位标的额4458.37万元。曾经的“债务包袱”逐步卸下,企业重焕生机,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实现了挽救企业、保障债权、维护稳定的多重目标。

“感谢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我们不仅恢复了正常经营,2025年还接连中标6个工程项目,企业彻底活过来了。”瞿春发笑得很开心。

“如果该企业破产,很可能引发区域性风险,对地方财政、社会信用环境及产业链稳定性造成深远冲击。通过交叉执行,不仅让企业重获新生,也减轻了政府在就业帮扶、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共支出压力,增强了市场信心,切实维护了产业发展和经济平稳运行。”楚雄市市长罗兴贵充分肯定了楚雄市法院的工作。

以交叉转理念、以交叉强监督、以交叉提质效。2025年,云南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11995件,化解了一大批“骨头案”“信访案”“疑难案”。事实证明,交叉集中执行不仅是破解跨区域执行梗阻的“金钥匙”,更是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破局,清除妨碍市场秩序的顽疾

长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罔顾生效裁判的严肃性,绞尽脑汁隐匿财产、花样百出逃避执行,不仅严重侵蚀了社会诚信基石,更对维护市场秩序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2025年12月12日,香格里拉市虎跳峡派出所民警在卡点成功控制被执行人黄某及其所驾车辆,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随即赶往派出所,将黄某依法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黄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以及拖欠劳务报酬的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涉及未支付款项17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曾多次联系黄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申报财产状况,但黄某始终置若罔闻,不仅刻意规避法院的查找,还通过“代持分红”“借用他人车辆”等方式,将自身财产与他人财产混同,表面上呈现出“名下无房产、无存款”的状态,导致网络查控系统难以抓取有效财产信息,难以固定其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

案件类型广、涉案标的额大、黄某拒不履行时间长,给司法权威和市场秩序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考虑到黄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香格里拉法院商请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协助执行。在法院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的合力下,长期躲避执行的黄某被成功抓获。

针对黄某拒不配合执行、规避执行的恶劣行为,香格里拉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以司法强制措施彰显法律威严。

打击拒执犯罪就是要向社会清晰传递“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法治承诺必然兑现”的强烈信号。今年1月21日,云南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云南高院召开。

在发布会现场,记者拿到了云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详细数据。2025年,云南全省法院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063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22件,法院一审审结并以拒执罪判处116人。16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主动清偿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达9464.21万元。

强化证据意识,破解“不会移、不敢移”难题,畅通公诉与自诉双通道,不让拒执行为漏网;借助大数据查控系统刺破隐匿财产的“隐身衣”;构建梯次惩戒体系,兼顾力度与温度……一年来,云南法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打击拒执犯罪的精度和力度。

“打击拒执犯罪,是一场维护法治权威的攻坚战,也是一场助力建设诚信社会的攻坚战,我们将不断创新举措,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执破融合等机制建设,在兑现胜诉权益与优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法院担当。”云南高院执行局局长李志昆表示。

破题,拓宽资产处置的路径

当传统的执行手段在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陷入困境时,应如何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创新执行方式便是关键一招。

“我本以为要等很久,没想到才一个月就拿到了执行款,这速度比想象中快了好几倍!”面对记者的采访,申请执行人陈某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2025年4月16日,在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随着涉案商铺的不动产权证被交到买受人手中,云南省首例不动产“带封处置”顺利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个月前,因经营失败欠下20万元债务,被执行人邓某名下一间临街商铺被法院依法查封。

然而,张贴封条那天,申请执行人陈某盯着卷帘门上的法院封条欲言又止——他因公司经营紧张,急需这笔钱周转。被执行人的商铺被查封后,还需走评估拍卖等流程,自己的公司还能等得起吗?

“法官,我这套被查封的商铺位置好,买家很好找,直接进行司法拍卖可能就要低价出售了,能不能让我自己处置?我保证拿到钱,第一时间还债……”邓某看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徐露的眼神同样迫切。

考虑到传统评估拍卖处置时间长、成本高,且存在流拍风险,为最大程度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徐露决定采用“带封处置”新模式来解决问题。

这种新模式通过引入公证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利用“执行和解﹢公证确认”的双轨解纷机制,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被执行人自行处置奠定基础。

同时,为保障资金安全,“带封处置”通过建立“提存账户﹢双公证”监管模式,在法院审查和解协议合法性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并办理不可撤销委托书公证,买受人将房款全额存入提存账户,资金流转全程留痕。

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邓某和陈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邓某自行寻找买家处置商铺,交易价格由公证处审定是否偏离市场价。

不久,邓某找到意向买受人后,由买受人将全额款项支付至公证提存账户,西山区法院出具解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将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再办理解除查封,剩余款项退还邓某。

“相较于传统司法拍卖,‘带封处置’有效实现了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市场更活。以往,司法拍卖需要经过询价评估、拍卖等流程,涉案资产处置平均周期长达90天,而该案将处置周期压缩至30天内,较常规流程提速很多。”徐露向记者介绍了“带封处置”的优势。

“带封处置”的机制创新,得益于府院联动的新成效。为扎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制度,2025年3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积极探索创新,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不动产“带封处置”的工作方案(试行)》。

方案的出台,打破“先解封后过户”的传统模式,通过优化流程、强化部门协作,有效破解传统不动产处置周期长、效率低的难题。

“这一举措不仅免除了传统评估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拍卖服务费等费用,极大地为被执行人节约了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此外,通过创新查封不动产融资偿债机制,为偿还意愿强但暂时困难的债务人提供融资渠道,切实盘活带封资产,激活市场活力。”全国人大代表满有能表示。

以执行工作为抓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云南法院,这样的创新探索不胜枚举: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工作的指引》;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十条措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实施细则》;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丽江市税务局建立完善《丽江市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这一项项精准务实的执行举措,犹如一个个生动的注脚,诠释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也见证了云南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和经验。

“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要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推动执行与破产在理念、资源、机制上全方位衔接。云南积极结合工作实践,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做实以执行助破产、以破产促执行,释放执行和破产制度叠加效能,加大持续推动交叉执行、终本清仓和执破融合力度,最大程度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促推市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云南高院院长张宏伟强调。

彩云之南,春潮涌动。伴随着“十五五”规划壮丽画卷的徐徐展开,我们相信,云南法院将会用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举措描绘出服务大局的新图景,用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七彩云南”更加出彩。

以刚柔并济之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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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持续关注云南法院执行工作。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3815”战略和营商环境优化部署,推动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为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零容忍”强化司法威慑。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法院在打击拒执上动了真格、见了真章。去年开展的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合力,对恶意转移财产、公然对抗裁判的行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不久前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与案例表明,这不仅是办结一批案件,更是向社会释放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强烈信号,夯实了守法守信的营商环境基石。过去“执行难”“老赖逍遥”等现象曾影响司法公信,如今通过建立司法威慑机制,有效维护了企业权益与投资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是以“一盘棋”创新机制为企业纾困。率先推行“交叉执行﹢集中会诊”,对多案关联企业统筹指定管辖、一体推进。试点地区平均执行周期缩短42%,盘活资产超12亿元,助力57家有潜力企业实现“执行不停产、重整不熄火”。

三是以“小切口”彰显司法温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探索“带封处置”,允许查封财产在监管下自主变现,资产处置平均用时缩至28天,溢价率提升19.6%,实现债权兑现与企业再生双赢。

在我看来,执行工作既是捍卫司法权威的生命线,更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建议加快构建跨部门执行协作信息平台,出台全省统一的善意文明执行操作指引,推动“执行﹢信用修复”向县域延伸。期待云南法院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实践提供更坚实、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盖峰

责任编辑:张悦|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见习编辑:王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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