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满18岁,父母就轻松了”,可真这么简单吗?近日,一则涉及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高三学生将已停止支付抚养费的父亲告上法庭,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律不是规定抚养费付到18岁吗?超过18岁的“大人”,凭什么还能向父母要钱?
一、案件直击:父亲拒付高三儿子抚养费,法院这样判
陈先生与前妻离婚时约定,儿子随母亲生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年满18周岁”。2025年,儿子小陈年满18岁,也升入了高三。陈先生认为约定已履行完毕,便停止了支付。
然而,备战高考的小陈学业紧张、开销增大,母亲一人负担困难。多次协商无果后,小陈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至高中毕业。
法庭上,陈先生直呼冤枉:“白纸黑字写到18岁,他是成年人了,我没义务再养!”
但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陈先生败诉,要求其自2025年9月起,按月支付抚养费至2026年7月儿子高中毕业。
二、法律解读:关键不在“18岁”,而在“能否独立生活”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核心在于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
1. 法条怎么说?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关键解释来了:《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1条明确,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就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 约定能大过法律吗?
父母离婚时的协议是有效,但它不能排除法律对子女基本权益的强制性保护。当“支付至18岁”的约定,与子女依法享有的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冲突时,法院将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先。
三、给您提个醒:避免陷入同样的抚养费纠纷
此案给所有离婚家庭,尤其是支付抚养费一方,上了实实在在的一课:
· 签协议要“往前看”:约定抚养费期限时,别只写“至18周岁”。建议明确加上:“如子女年满18周岁时仍在读高中(或同等学历),则支付至其毕业为止。”避免日后扯皮。
· 财务规划要有缓冲:支付方需意识到,孩子的18岁生日不一定是“财务解放日”。只要孩子还在读高中,就可能需要继续支持,请提前做好预算。
· 争议发生时,证据是关键:如果对子女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有异议(如是否在正规学校就读),沟通时注意保留微信、短信等记录。最重要的是,保留好子女的《学生证》、《在读证明》等关键证据。
网友热议:
“支持判决!高三正是关键时期,父母有责任支持孩子完成学业。”
“离婚协议写清楚很重要,不然容易踩坑。”
“法律还是保护了孩子的受教育权,这点很人性化。”
结语:
法律对子女的保障,核心在于确保其基本成长与受教育权不因父母离异而受损。看似“成年”的节点,背后是更为复杂的法理与人情。
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认为成年子女在读高中期间,父母是否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人物均为化名,仅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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