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月销量为0的眼镜店,只因在商品页用了33张肖战照片,就被法院判赔8万元,全网炸了:这哪是追星?分明是“用爱发电,拿钱填坑”!

2022年的一天,北京四中院终审落槌,驳回深圳苏泊尚眼镜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未经许可使用肖战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哪怕没人买、店铺已关,照样侵权! 被告哭诉“只是粉丝,没赚钱”,甚至搬出疫情困难、创业失败博同情,但法律毫不留情:喜欢,不是侵权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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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讽刺的是,这家“supersung旗舰店”所有涉事商品月销量几乎为零,却敢大张旗鼓打上“肖战同款”标签。他们以为蹭个热度无伤大雅,殊不知在肖战这样的顶流面前,每一张未授权的照片,都是明码标价的法律风险

而法院的判决逻辑清晰有力:肖战作为国民级艺人,肖像具有极高商业价值;被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形象,无论实际收益如何,均已构成侵权。8万元赔偿,看似不高,实则已是司法对小微商家的酌情宽限——若换成大品牌,赔偿或超百万。

此案也彻底撕碎了“小商家用明星图没关系”的幻想。从李佳琦到虞书欣,从王鹤棣到肖战,明星们正集体亮剑,用法律筑起肖像权的防火墙。粉丝再爱,也不能越界;商家再穷,也不能白嫖。

肖战本人从未高调炒作此案,但他的团队用行动宣告:尊重,是合作的前提;授权,是使用的底线。
在这个人人可截图、随手能P图的时代,肖战的8万元判例,给所有“想蹭就蹭”的人敲响警钟——
你的喜欢很廉价,但他的肖像,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