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通过。

任命:

张水旺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马玉成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何 刚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焦村人民法庭庭长;

柴秀青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娜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南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红兵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湘乐人民法庭副庭长;

帅烜奎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早胜人民法庭副庭长;

苟敏敏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水旺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马玉成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焦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 刚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柴秀青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金平同志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永宝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会荣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军民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