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通过。
任命:
张水旺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马玉成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何 刚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焦村人民法庭庭长;
柴秀青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娜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南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红兵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湘乐人民法庭副庭长;
帅烜奎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早胜人民法庭副庭长;
苟敏敏同志为宁县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水旺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马玉成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焦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 刚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柴秀青同志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金平同志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永宝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会荣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军民同志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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