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备案管理、建设规范、责任落实等方面对政务移动应用程序开展全面规范,旨在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与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进一步为基层减负、为治理赋能。
《办法》明确规定,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必须履行备案程序,未备案程序不得强制推广使用;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开发建设。在功能设置上,明确禁止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并不得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等作为考核依据,防止应用程序异化为督查考核的工具。
为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管理,同时建立整改退出机制。对存在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应用程序,将撤销其备案并暂停项目审批与经费拨付,确保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上线的政务应用程序需在6个月内完成备案,以推动政务应用规范发展,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效能与基层服务体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