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刊发题为《市价不到两百元,校园采购价却高达七八百——一些招标采购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山西乡宁县学校护眼灯改造项目“反常理”价差背后藏着哪些猫腻?》的调查报道,山西省乡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此前已采取相关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进行深入调查。

此前,乡宁县财政局对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事业单位给予行政警告,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涉事企业给予罚款,对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的政采评标专家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清除出评标专家库。乡宁县纪委监委对已发现的4名公职人员违纪问题给予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等处分,对其中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当地正聘请专业机构,全面核查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资料,进一步核算项目费用,对不合理情形依规处理。

当地表示,将以此为鉴,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源头管控,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堵塞违规违法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原标题:山西乡宁深入调查中小学护眼灯”高价采购项目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