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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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豫金罚决字〔2026〕4-8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四名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因存在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被处以21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刘伟、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杨华、业务九部负责人郭辉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普惠金融部负责人乔娜被予以警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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