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也日益严格,《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早已为医保使用划定了明确“红线”。不管是参保个人还是定点医药机构,一旦触碰这些禁区,不仅会面临经济处罚,还可能影响医保待遇享受,严重者甚至会承担法律责任。今天就用通俗易懂的解读,带大家看清医保使用的“不能做”,守住这份共同的民生保障。
对参保人来说,医保凭证就像专属“健康存折”,但不少人却在使用中存在误区,殊不知一些看似“方便”的行为早已触碰监管红线。首先要明确的是,医保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将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购药,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可能有人觉得“家人用用没关系”,但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侵占公共医保资源,会导致基金流失,最终影响全体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根据条例规定,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冒名使用的,将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同样不能触碰的是转卖医保药品、接受返还现金或实物等行为。有些参保人利用医保报销政策,过量购买药品后转卖获利,或是在就医购药时接受药店、医疗机构的现金返还,这些操作都被条例明令禁止。医保药品的定价和报销机制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治疗需求,转卖行为不仅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还浪费了有限的医保基金,让真正需要的患者面临用药短缺风险。此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也属于违规,比如既参加职工医保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试图在两地同时报销,这种情况一旦查实,不仅要追回重复报销的费用,还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更严重的是通过伪造资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比如编造虚假病历、伪造医疗费用单据、篡改检查结果等,这些都属于恶意骗保。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或者挪用,恶意骗保不仅会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曾明确指出,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是影响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毒瘤”,既造成基金流失,也导致医保待遇不公,必须坚决遏制。
除了参保个人,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要主体,同样肩负着规范使用的责任,其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也毫不松懈。条例明确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现实中,部分机构存在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行为,比如将一次住院拆分多次结算,或是患者未实际住院却办理住院手续套取基金,都属于严重违规。还有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等行为,不仅加重了参保人的负担,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这些行为都将面临追回违规费用、暂停医保结算甚至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罚。
在收费和项目结算方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猫腻”也被严格禁止。有些机构会将一个诊疗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分别收费,或是超出规定标准收取费用,这些看似隐蔽的操作,都逃不过医保部门的智能监控。更不能触碰的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比如将非医保支付的药品换成医保药品结算,或是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报销,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医保基金流失,条例明确规定将依法追回违规费用,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5年内禁止从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活动。
此外,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或是为参保人转卖药品、获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也将面临严厉处罚。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坚守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曾强调,参保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医保基金的安全与效益,而定点医药机构的规范运作则是基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各方共同遵守规则,才能让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用。
值得一提的是,医保基金监管早已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体系,条例鼓励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监督。如今,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应用让违规行为无所遁形,从药品出入库记录到诊疗项目数据,每一笔医保基金的使用都有迹可循。这既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监管过度”,而是为了守护好全体参保人的共同财富,让医保制度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为大家提供更稳定、更可靠的保障。
医保制度的初衷是“互助共济”,每一分医保基金都凝聚着无数参保人的汗水和期盼。遵守医保使用规则,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无论是参保个人还是定点医药机构,都应牢记这些“红线”,自觉规范医保使用行为,共同守护好这份“救命钱”。只有人人守信、各方尽责,才能让医保基金真正惠及每一个需要的人,让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我们的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可能还有人觉得“偶尔违规一次没事”,但从国家医保局2025年10月公布的第二期11起个人骗保典型案例来看,监管部门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早已超出想象,任何心存侥幸的违规操作,最终都会付出沉重代价。江苏省泰州市参保人景某,利用特殊疾病医保待遇便利,虚构用药需求在多家医院超量购药,转卖给中间人后形成“骗药—收购—跨省倒卖”的完整犯罪链条,最终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8万余元,自己虽非法获利仅4万元,却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还需退赔全部基金损失并缴纳3万元罚金 。无独有偶,贵州省遵义市的赵某通过抖音、微信群组织病友超量开药,涉及医保基金近28.3万元,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所有违法所得被全部没收 。
这些案例并非个例,甘肃省平凉市的衡某某更离谱,通过微信发布医保套现广告,发展7名下线吸引75名参保人提供医保码,专门购买高价的安宫牛黄丸转卖,累计骗取医保基金36.98万元,最终不仅要退缴违法所得,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更令人警醒的是,还有人打起了死亡人员的主意,四川省雅安市的钱某某得知参保人胡某某去世后,隐瞒真相骗取9盒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倒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8万元,目前已被批准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些数据和案例都在明确传递一个信号:医保骗保不是“小事”,而是触犯法律的“大事”,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只要涉及违规骗保,都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对定点医药机构而言,违规成本同样高昂。以吉安市为例,当地通过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规范机构收费行为后,2025年市内住院费用同比下降15.83%,医保统筹支出同比下降18.53%,这背后是无数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的结果 。而那些心存侥幸的机构,不仅会被追回违规费用,还可能被暂停医保支付资格,甚至解除服务协议,失去参与医保服务的资格。更重要的是,随着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全面建成,超12亿人使用医保码便捷就医,平台日均结算量超2800万人次,住院费用结算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仅0.8秒,任何违规操作都会被系统精准捕捉,想靠“钻空子”套取基金早已行不通。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医保监管要如此严格?答案其实很简单:医保基金的盘子就这么大,每一笔违规流失的资金,最终都会影响到全体参保人的保障待遇。从财政投入来看,2018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为医疗保障投入超3万亿元,其中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就达2.87万亿元,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更是提高到700元,占人均筹资总额的60%以上。这些资金来自国家财政和每个参保人的缴费,是大家共同的“救命钱”,容不得半点侵占和浪费。
从基金运行情况来看,虽然整体保持平稳,但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以凉山州2026年医保基金预算为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收入51.81亿元,支出45.91亿元,当期结余仅5.9亿元,累计结余96.71亿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当期结余9.92亿元,累计结余91.22亿元 。而吉安市截至2025年11月底,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28.54个月,居民医保基金可支付7.3个月,刚好处于安全线以上 。这意味着,只有严格防范违规支出,才能确保医保基金能够持续为参保人提供保障,尤其是在面对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真正发挥“兜底”作用。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2026年国家继续加大医保投入力度,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已提前下达4166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和医保服务能力建设。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优化,参保人的保障范围越来越广、报销比例越来越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医保基金。相反,政策越完善,监管越严格,这是保障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每个参保人都应该珍惜这份保障,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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