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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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营造
禁燃禁放的社会氛围
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贾汪公安严查
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1
1 月 1 日凌晨,贾汪公安分局民警在吾悦广场执勤时,发现有人员从周边高层住宅向窗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当晚便将涉事 4 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该 4 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贾汪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
1月7日晚,蒋某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贾汪区某饭店门外的路边燃放烟花,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贾汪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
1月26日,贾汪公安分局民警在老矿派出所辖区查获刘某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共计500余公斤。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贾汪公安分局依法拘留。
再次提醒
在禁燃禁放区内
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
贾汪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01
禁放区域
本区大泉街道、老矿街道、徐州工业园区为禁放区域。
注意: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02
禁放要求
1、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操办庆典、婚礼等各类活动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03
处罚规定
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举报电话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关于修改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和本通告有关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516-67020821、17712430379
(贾汪区应急管理局)
佳节将至 防范不止
平安春节 你我共建
让我们携起手来
坚决抵制
非法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共同守护
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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