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在民政部29日举行的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详细介绍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并对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张伟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已印发专门通知并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安排,指导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一是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民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指导各地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并鼓励有条件地区在节日期间提前发放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已采取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落实。同时,要求各地优化节日期间新申请救助的审核流程,加快办理速度,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过渡作用。
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指导各地完善监测机制,运用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各类困难对象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密切跟踪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节日值班值守,确保全国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黑龙江、浙江、重庆等地还结合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推进“一网通办”,方便群众申请。
三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指导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双节送温暖”活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走访探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
四是扎实做好取暖救助。指导北方地区通过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物资、协调减免费用等方式缓解困难群众取暖困难。据统计,已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取暖救助范围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入冬以来,相关省份累计安排31亿元用于此项工作。
聚焦“救急难”,临时救助新规突出“快”“准”
针对近日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张伟进行了重点解读。他强调,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发挥着“兜底的再兜底”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国年均实施临时救助880多万人次。新《意见》旨在提升制度时效性和可及性,主要推出五方面新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对因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快速救助,明确办理时限不超过3天,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一个月低保标准,通过“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提升“救急难”效能。
二是强化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托底作用。明确对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这两类家庭,经公示后给予临时救助,完善梯度救助格局。
三是发挥临时救助对低保等制度的补充作用。简化对已认定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审核程序,重点核实其必需支出情况,一段时间内可不再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强化制度合力。
四是着力帮助其他困难群体渡过难关。对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但尚在审核期或待资金发放、当下生活难以为继的群众,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五是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机制。要求各地立足实际,紧扣“保基本”定位,综合考虑遇困人数、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合理制定分档救助标准,避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
张伟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细化落实《意见》要求,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力保障遇困群众基本生活。
值班编辑:于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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