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实地调研和综合研判,决定自2026年2月6日零时起,对龙凤大道人民路至洛驻线(原崔周线)路段、理学路(原振兴路)鹤鸣大道至敬贤大道路段实施禁止停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范围

龙凤大道人民路至洛驻线(原崔周线)路段、理学路(原振兴路)鹤鸣大道至敬贤大道路段,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二、禁停时间

自2026年2月6日零时起长期禁停。

三、禁停车辆类型

禁止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禁停区域内停放(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四、法律依据与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停区域内违法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法予以罚款处罚;

2。强制拖移:对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堵塞消防通道或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车辆,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五、相关提示

1.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合规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

2.请沿线商户、居民积极配合,主动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3.因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伊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