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近日,微信公众号“鲁人快讯”发布的一篇题为《融金宝5亿集资诈骗案:3000名出借人索赔无门,前股东疑涉罪却未被追责也未被追赃》的文章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该报道详细披露了这起涉及5.4亿元资金、3000余名出借人的案件在近六年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最新进展。该文发布后短时间内阅读量激增,点赞与留言数持续攀升,众多网友在评论区表达对案件进展的关切和对出借人处境的声援,形成强烈的舆论声浪。然而文章在获得高度关注后不久却遭遇投诉下架,这一操作进一步加深了事件的疑云。以下基于原文内容和数据,客观、完整地回顾事件全貌。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案件回溯:从"良性退出"到刑事立案
2019年11月,深圳融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多年的P2P平台突然停摆,宣称启动“良性退出”。然而这个承诺很快落空,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于同年12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21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平台后股东黄某某有期徒刑15年。然而这一判决并未给案件画上句号,反而引发了新的争议。
最令出借人感到焦虑的是追赃挽损工作的进展。六年过去,5.4亿元涉案本金仅追缴到几百万元,出借人可受偿比例约1%,且该笔退赃款至今未发放。与后股东黄某某被明确追责形成对比的是,平台前股东、深圳市某公司原老板张某某的疑似违法行为始终未被纳入刑事追究范围。据了解,5.4亿元涉案本金目前仅追回数百万元,出借人预计受偿比例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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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股东张某某涉嫌三项关键违法操作
出借人委托的上海某律所指出,张某某在平台运营及转让过程中存在三项核心疑点:
转让前非法转移资金:2018年6月转让平台前,操控融金宝以关联公司担保、宣传“保本保息”等方式变相吸收旧标资金,转移至深圳市金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从事非法放贷,并逃避1000余万元还款责任,最终由黄某某通过虚假新标“借新还旧”垫付,该笔款项被计入5.4亿元诈骗本金;
转让后参与虚假经营:为履行与黄某某的对赌协议,指使假高管陈喜坚进行虚假风控审核及合规宣传,误导出借人继续投资,从中获取违法所得;
高价转让问题平台:将净资产为负、无实际风控能力的融金宝以2.7亿元价格转让,实收1亿余元转让款,其中4800万元直接源于出借人赃款,但未被追缴。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维权之路遭遇多重障碍
据悉,出借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一方面,刑事追责似乎陷入僵局,据微信公众号“鲁人快讯”,出借人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检察院举报张某某涉嫌违法行为,均未获立案;另一方面,民事索赔也因法院对P2P案件持谨慎态度而难以推进——法院要求出借人向金融管理局或公安报案,但良退程序早已失败,形成维权死循环。
今年9月,微信公众号“鲁人快讯”发布文章披露上述困境后,迅速被投诉下架,这一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出借人的担忧。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随后,张某某委托律师事务所向"鲁人快讯"发出律师函,要求删除文章并公开道歉。这一举动引发了出借人代表的强烈反应。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出借人集体发声驳斥指控,案件进展备受瞩目
2025年9月30日,3000名出借人代表联合发布驳文,对律师函中的指控进行逐条反驳。驳文强调,相关报道内容均有事实依据,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范畴。
驳文指出:
“张某某疑涉罪”表述基于资金流向、判决书等客观证据,属合理质疑而非诽谤;
对当地经侦的质疑聚焦于“追赃不力”和“选择性追责”,而非否定办案程序本身;
文章所述“维权无门”是出借人真实遭遇,不存在“煽动对立”。
驳文同时强调,若张某某方提起民事诉讼,出借人将提交全部证据证明文章真实性。
目前,此案已成为观察P2P风险处置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案例。出借人方面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案,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
融金宝案不仅是一起单纯的集资诈骗案,更关乎司法公平正义与群众财产安全。3000名出借人六年维权无果,叠加文章无端下架、疑似违法者推责等疑云,亟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更盼上级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彻查案件真相,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为受害出借人讨回公道,维护司法公信力。
此案后续进展如何,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对于广大金融消费者而言,此案的处理结果也将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重要参考。
1. 图片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公开材料(文章下架通知、律师函扫描件、出借人驳文原文);
2. 视频素材来源:“鲁人快讯”公众号发布的案件纪实、出借人维权相关视频;
3. 合规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书、当事人公开材料整理,内容客观真实,不涉及不实表述,仅为事件真相披露与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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