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写遗嘱,结果把“外甥”写成“外孙”,甚至还写错了继承人的名字。这样一份自书遗嘱,还有效吗?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

张先生2022年5月去世,享年60岁。由于张先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离世,经过公证,张先生的房产、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的股票及余额由他的两个姐姐共同继承。

张先生大姐的儿子——外甥李炯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张先生生前写下的遗嘱,上面写明,张先生奉贤区的房产、银行存单、股票等由“大外孙李烔”一人继承。据了解,张先生的遗产涉及到2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十多支股票和十多万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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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遗嘱写错了李炯的名字,也写错了李炯和张先生的关系,但李炯认为这份遗嘱明显对应了自己,于是让母亲把遗嘱发给张先生的二姐。然而,对于这份遗嘱张先生的二姐却并不认可。协商无果,李炯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张先生的遗产由李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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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