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完美的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知相爱后携手走进婚姻,在长达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共同缔造他们想要的一切:夫妻恩爱、生儿育女、事业有成。
在此过程中,有分歧必有沟通、有挫折必有支持、有沮丧必有抱持,最终,各自都变成了更好的人,两个更好的人创造了美好的生活与美满的婚姻。
到了晚年,他们回望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感恩遇见的同时,也感恩岁月的回馈,因为遇见了彼此,此生再无遗憾。
这种近乎完美的婚姻,就是传说中的1+1>2。
这样的婚姻,有吗?
有。
但极少。
这是理想的婚姻状态,这要求两个人的人格都比较完整——自律与自信是人格完整的基础——在婚姻中能实现“互赖”
而“互赖”的前提是“独立”。
02
独立,是以“我”为核心——我可以做到;我可以负责;我可以靠自己;我有权选择。
互赖,是以“我们”为核心——我们可以做到;我们可以合作;我们可以融合彼此的智慧和能力,共创前程。
古代的婚姻,且不说互赖了,连独立都谈不上,大部分女性处于依赖状态——因为没有机会创造社会价值,女性的荣辱得失首先取决于她有一个怎样的父亲,其次取决于她所嫁的男人,最后的底气来自于儿子。
她们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更遑论人格独立——她们的“我”被消融为“父之女”“夫之妇”“子之母”。
而男性亦非真正独立——他们的“我”被锚定在宗族血脉与功名仕途之上,个体意志与情感需求同样被压抑、被规训。
所以,古代的婚姻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将女性物化为附属品的结构性安排,它不追求人格平等,只强调身份依附;不鼓励个体成长,只强化角色固化。
因此,古代社会被定义为“男权社会”。
03
人类进化到今天,女性终于有了和男性一起接受教育、参与社会生产、拥有财产权与话语权的机会,婚姻关系也随之从单向依附转向双向共建。
本来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进步,是人类婚姻文明的一次伟大跃迁,是最有可能实现1+1>2的理想形态。
但现实中,要么旧有观念的残余仍如影随形:婚内分工仍常默认“女主内、男主外”,育儿责任被自然归于女性,职场晋升仍隐含对已婚未育或已育女性的系统性偏见。
要么矫枉过正走向另一种失衡:部分女性将独立曲解为“不需要男人”,“情感隔离”——不花男人的钱,拒绝亲密关系,在婚姻里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或者用“完美爱人”的标准去寻找伴侣,苛责伴侣,最终活成了单打独斗的女战士。
如果一个人的人格还停留在依赖期,很难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
如果一个人的人格过于独立,甚至走向孤立,同样难以维系真实的亲密。
无论是依赖型还是独立型,都不算成熟的人格状态——这两种类型的人走进婚姻,都容易把婚姻变成一场人格的角力——要么在依附中失去自我,要么在孤绝中消解亲密。
要么在一次次或沟通或争吵中,不断学习,不断调整,不断走向成熟。
在此过程中,从0.5+0.5>1逐渐过渡到1+1>2。
这也是理想状态。
04
而大部分婚姻,就停留在了0.5+0.5>1的临界地带:一方在试探边界,另一方在确认安全;一方在卸下防御,另一方在释放信任;一方在练习接纳脆弱,另一方在学着放下掌控。
如此反复练习,反复试探,反复拉扯,最终找到能让彼此确认的边界感与共同成长的空间——未必是理想状态,却是比较舒适的状态。
如果都不愿或不能调整自己,两个人便会在僵持中消耗彼此的能量,导致0.5+0.5<1,这是对双方都有害的婚姻。
这样的婚姻不值得坚持,这样的人生也不值得一过。
普通人,很难达到人格的完整——不过,这是一个值得努力的方向。
大部分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缺陷。
所以,结婚的意义,就是一个0.5的人,找到另一个0.5的人,最终实现大于1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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