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多位业主向“新民帮侬忙”微信公众号反映,小区综合楼2楼部分登记在业委会名下的房屋,被海鑫居委会用作办公场所,原本开放的社区活动室不仅需提前预约使用,还限定晚上8时关闭。不少老年居民因无法进入活动室,只能冒着严寒在户外锻炼。为此,小区就房屋“权属登记”及“实际使用”不符引发争议:小区综合楼的日常管理,是否经过业主征询或取得业主大会的明确授权?
多次遭拒
引发风波
帮忙君实地探访发现,涉事综合楼(32号—38号)位于小区中心区域,整体布局清晰:东西两侧的36号、38号为居民住宅,中间32号2楼分布着社区卫生服务站、海鑫居委会办公点及社区活动室,34号1楼则是物业办公场所。
黎金苑综合楼
据业主介绍,该综合楼建成于2005年,2006年底海鑫居委会进驻后,社区活动室同步向业主开放,成为业主打乒乓、唠家常、带孩子阅读的休闲场所。但2015年前后,随着社区“居民学校”相关兴趣班兴起,这一状态被打破。
合唱班、声乐班、沪剧班经常占用活动室排练上课,我们想去打乒乓,好几次都被居委社工以“已有活动”为由拒绝,只能预约其他时间。
一位业主无奈地讲,多次碰壁后,不少业主逐渐放弃前往活动室。
综合楼2楼的社区活动室
而更让业主不满的是活动室的时间限制。
晚上8点就关门,阿拉吃完晚饭都快7点半了,根本都用不了多久。
业主们曾提议,将活动室钥匙交由业主代表或物业保管,使用后自行清理锁门,但该建议被居委会拒绝。近期气温骤降,部分老年业主只能转移到楼道、车库内健身,情绪颇为不满。
为弄清活动室使用规则变更及房屋用途问题,2025年11月,有业主前往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了产权信息。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明确显示:光复西路2077弄32号201、202、203室及34号101室,房屋权利人均为“黎金苑改建综合楼业主委员会”。业主们以此为依据,质疑居委会对综合楼的日常管理。
这些房屋明明归全体业主所有。居委会占用办公、限制活动室使用,既没征询业主意见,也没召开业主大会,这不合规。
居委坚称
合规安全
针对业主们的诉求,海鑫居民区党总支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相关操作程序合法合规,争议源于历史遗留问题及认知差异。
关于房屋权属问题,该负责人称,经业委会调取开发商资料确认,涉事四间房屋均为特殊用途的社区服务用房,2006年1月办理初始登记时,虽登记在“黎金苑改建综合楼业主委员会”名下,但当时黎金苑第一届业委会尚未成立,因此登记权利人与实际用途不符属历史遗留问题。这一说法也与帮忙君看到的黎金苑业委会2025年11月30日发布的《黎金苑小区32-38号公共用房调查情况汇报》一致。该情况汇报显示,改建综合楼当年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开发商上海科昌房地产经营公司曾向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报,32号201室、202室、203室和34号101室分别为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居委、社区活动中心用房以及社区服务用房。
对于活动室使用争议,该负责人解释,海鑫居委会下辖黎金苑、海鑫公寓两个小区,活动室始终向全体居民免费开放。居民提及的“占用活动室”的兴趣班,实为两个小区居民自发组织的文化团体,定期邀请老师开展合唱、舞蹈等课程,且有固定排期,其他居民既可报名加入,也可提前预约错开时间单独使用(如打乒乓、跳操)。
至于晚8点关闭的规定,该负责人称,因活动室与居委会办公区域相连,居委会下班时间为晚8点,为保障办公区域及活动室的安全,暂无法延长开放时间。居委会将持续与小区业主沟通解释,尽力消除误解。
协商无果
或诉司法
目前,双方的核心分歧集中在两点:一是房屋权属的认定标准,二是活动室使用规则的合理性。
业主方坚持以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为依据认为,白纸黑字明确房屋归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所有,任何用途变更、使用限制都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开发商当年的申报材料未被房管部门最终采纳,不能作为权属及用途认定的依据。
居委会占用业主共有房屋办公,限制活动室开放时间,已侵犯到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居委会则以开发商原始规划、历史遗留登记问题为支撑强调,当前使用方式符合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划初衷,且预约制度、时间限制均是为了平衡全体居民需求与安全管理。
截至发稿,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多位业主表示,若后续协商无果,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房屋权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房浩
摄影 | 房浩
编辑 | 钱俊毅 姚储杰
编校 | 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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