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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

比“放飞自我”先一步到来的

是交警精心准备的交通安全提示

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平安享受愉快假期

平安是一切希望的起点

学会规避出行风险、保护自身安全

是每一位同学和家长的必修课

威胁安全的交通隐患一定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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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11岁男孩骑自行车横过道路

2025年7月5日,在贺州市区鞍山西路与日月街交叉路口,11岁男孩小叶(化名)骑行自行车横穿鞍山西路时未充分观察路面来车,与邓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叶身体多处擦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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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未成年人无证骑行摩托车

2025年10月17日,13岁中学生小叶(化名)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行驶至樟木林镇街道时,因车速过快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小叶及电动自行车上3名驾乘人员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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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13岁少年任性闯红灯

2025年11月14日,未成年人小毛(化名)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富阳镇民族中学十字路口时,无视红灯指示强行通行,且未仔细观察路口来往车辆动态,与一辆小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造成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的小毛摔倒受伤,涉事双方车辆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小毛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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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儿童跑步横过马路被撞伤

2020年8月19日,小乐(化名)在钟山县红花镇街道路段过马路时,发现手里拿的东西掉了又一路小跑折返回去,并未观察街面车辆,与驶来的由王某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发生碰撞碾压,造成小乐受伤的交通事故

请各位家长以身作则

遵守交规

并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01.

步行安全

步行是学生假期出行最常用的方式,需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出行时,务必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坚决杜绝横穿马路、翻越护栏、在马路中间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

通过路口时,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行,尤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警惕大型车辆盲区,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夜晚和雨天穿鲜艳衣物或反光装备,路面湿滑需放慢脚步、谨慎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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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需做好监护

教育孩子步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

避免因分心引发意外

同时引导孩子认识交通标志标线

让安全步行成为习惯

02.

骑行安全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驾驶证。

骑行时,驾驶人务必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头盔系带。遵守交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仅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违规载货。遇路口、人行横道主动减速避让行人,雨天路面湿滑,尽量减少骑行,确需骑行需放慢车速、谨慎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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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禁飙车 家长严监管

放假期间,青少年易受到不良内容影响,出现聚众飙车、炸街等危险行为,殊不知此类行为不仅会给自身带来极大隐患,还极易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更可能让家庭因事故面临巨额赔偿。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不为未满年龄的孩子购置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驾车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此类危险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日常教育监督,让孩子养成规范骑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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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乘车安全

乘车时,务必选择正规营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的“黑车”、三轮车。

乘坐私家车时,未满12周岁不坐副驾驶位,学龄前儿童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等任何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杂物,下车前确认车辆周围安全,从车辆右侧开门。

乘坐公交车、地铁时,有序排队上下车,不拥挤、不插队,上车后抓好扶手,不随意走动,下车前留意车辆停靠位置,避免下车后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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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作为监护人要以身作则

为孩子树立文明驾驶榜样

同时全程监督孩子乘车行为

杜绝各类危险举动

提醒孩子下车后确认安全再离开

切实守住乘车安全关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愿同学们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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