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群众的“手机号”、“验证码”。为深入推进“忻安亮剑”专项行动,定襄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主动出击,成功查处两起案件,依法对2名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


警示 ·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1月,违法行为人郅某利用聊天软件联系网友收购手机号、验证码及社交APP账号,随后将这些账号出售牟利,共非法获利306元,但这306元,却让他背上了违法的标签。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石某在2025年底至2026年初,石某充当“二道贩子”,通过社交软件以兼职名义诱导网友,收购并倒卖社交媒体账号,非法获利400元。用这种非法途径赚取“生活费”,最终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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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定襄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已依法对上述2名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警提示 · 安全防范

1.身份信息不是商品

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出租、出借或出售给他人。这不仅可能泄露个人隐私,更可能让你沦为网络犯罪的“替罪羊”。

2.闲置卡号及时注销

对于废弃不用的电话卡、银行卡,请务必前往正规营业网点进行注销,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贪图小利卖给“收号人”。

3.网络没有“隐身衣”

使用各类加密软件进行违法交易,并不能逃避公安机关的监管与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存侥幸心理。